吴忠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初步核算,2016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712.36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4%。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01%。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0天,占总天数的76.4%。区域噪声平均值52.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2.4分贝。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吴忠段水质达到II类。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9起,死亡8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85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3.41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吴忠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各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13年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2007-2012年为老口径计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绝对数及增速,2013年以后为新口径计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数及增速。
4、常住人口是指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
5、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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