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建设项目管理:全年新批建设项目1727个,项目投资总额215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亿元,占1.6%;验收竣工项目1098个,项目投资总额97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9.74亿元,占2%。
污染减排: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新开工建设城市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9座,启动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开展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完成5台燃煤机组共计160万千瓦废气超洁净排放改造;取缔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420台,完成1432台锅炉达标改造。实施重点污染企业的远程、实时监控,累计安装废水、废气自动监控系统246套。持有效排污许可证企业1684家。
环境污染防治:全年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项目409项。完成华能热电、国电开发区电厂工业热源挖潜,新增供热能力900万平方米。排查全市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在全市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完成碧流河水库湿地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共建设滨库道路生态隔离缓冲带3920米,湿地35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植被面积50万平方米。完成609个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治理项目建设。长海县获批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级生态县。
十六、人口和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95.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662人。在户籍人口中,出生人口5.6万人,死亡人口3.9万人。人口出生率为9.44‰,死亡率为6.7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4.8,处于正常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年内投入2.72亿元,43.6万人享受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为1.9万人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企业注册登记:全年新注册登记各类企业32313户,注册资本(金)折人民币349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8%和94.4%。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47户,下降25.9%,投资总额64.5亿美元,增长268.7%,注册资本(金)48.9亿美元,增长248.5%,外方认缴出资额39.5亿美元,增长346.4%;内资(非私营)企业2048户,增长21.3%,注册资本(金)839.6亿元,增长195.8%;私营企业29918户,增长17.2%,注册资本(金)2311.5亿元,增长63.4%。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4790户,增长10.9%,资金额39.1亿元,下降30.8%。
城镇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2万人。创业就业2.9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2670人,带动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1%。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9.6%,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年底就业安置率100%。为3万名“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1亿元,为1.45万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支付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3.7亿元。参加职业培训5.1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9.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6万人。
十七、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8050元,比上年增长6%;年人均消费支出27119元,增长5%。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664元,比上年增长6.8%;年人均消费支出10038元,增长6.3%。
住房公积金: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03.8亿元,比上年增长5.4%。运用住房公积金265.3亿元,其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万户、112.1亿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9.7万人、153.2亿元。截至年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483.1亿元,余额572.7亿元。累计运用住房公积金1909.3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961.7亿元;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31.7亿元;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910.4亿元。
社会保障: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参保人数198.1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57.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5%和0.9%。连续第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养老金2400元/月。100.1万名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0万人,征缴保险费122.4亿元,分别增长0.7%和5.2%,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510元/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5.5万人,增长0.3%;征缴保险费10亿元,下降27.9%;年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6.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2.7万人,征缴保险费6.4亿元,分别增长0.2%和49.9%;年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6.4万人次。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0.1万人,征缴保险费6.9亿元,分别增长1.8%和184.1%;年内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6.5万人次。征缴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9.4亿元,为45万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采暖费补贴6.4亿元。全市126.4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95元。
社会救助: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4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50元/41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50元、460元/420元。截至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7.5万户、10.1万人,其中城市4万人、农村6.1万人(含五保1.1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亿元。投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资金0.7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14.4万人次。全年累计募集慈善款物2.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0余万人次。
社会福利: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9个。各类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320个,提供收养服务床位4.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6万人。发放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5931.5万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6.1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4.9亿元。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及行业增加值(含研发支出)绝对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4]公路、民航运输业上年基数调整,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