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八、金融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74.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6%;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13.42亿元,增长3.8%。
表152017年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情况
指标
年末数(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1674.37
11.6
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
420.18
7.7
住户存款
849.47
11.0
其中:人民币存款
1663.72
11.7
各项贷款余额
1313.42
3.8
其中: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697.70
-3.8
住户贷款
615.69
14.2
其中:人民币贷款
1312.94
3.8
全年内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49.33亿元,比上年下降6.5%;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5.26亿元,增长2.4%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50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12元,比上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61元,比上年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7.8%,城镇居民为35.3%。
年末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46.9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其中,在职33.96万人,离退休人员12.93万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20.85万人,其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80.43万人,领取养老金35.01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46万人,增加0.1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1.19万人,减少0.0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3.08万人,增加1.03万人。
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56万人,减少0.07万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0.49万人,减少0.09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02万人,减少0.13万人;特困人员0.48万人。
年末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增至1503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全市建立各类社区服务机构1073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9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5571.6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777万元。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8037人,在校生25266人,毕业生7089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2483人,在校生4386人,毕业生1537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0.93万人,在校生2.93万人,毕业生1.01万人。普通高中招生1.59万人,在校生4.78万人,毕业生1.60万人。普通初中招生2.74万人,在校生7.85万人,毕业生2.49万人。普通小学招生3.59万人,在校生19.31万人,毕业生2.81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0.22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0.78万人。
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95.4%,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98.6%。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幼儿园入园率97.8%。全市高考文史、理工类报名人数1.73万人。全市4207人、8267人次参加自学考试,5165人次获得单科合格证书,84人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
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7.49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占全市生产总值的0.94%[4]。全市列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0个,其中省区域发展项目4个、农业科技园区项目1个。新认定3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共有90家。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共有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3家。新增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共有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50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4家。新增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共有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73家。全市共建成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43家,其中2家经国家级备案、9家经省级认定;建成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18家,其中7家经省级认定、8家经省级备案;申报省级星创天地4家,其中3家经科技部备案。获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9项。全市专利申请429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05件;专利授权276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41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2件。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172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0919.07万元,增长24.1%。
全市新增“福建名牌产品”14个,累计达135个。现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4个,“中国驰名商标”19件。共有产品检测实验室10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个。全年制修订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7项、地方标准14项,累计全市共制修订国家标准87项、行业标准70项、地方标准198项。
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11个,其中国家基准气候站1个、国家基本气象站3个、国家一般气象站7个;天气雷达观测站1个。共有地震监测综合台1个,测震台7个,强震台3个,烈度速报台9个,GPS基准站16个,流动重力观测点25个,跨断层短水准场地3个,地磁台1个,流动地磁观测点12个,电磁波观测站1个,地下流体观测站2个,钻孔体应变观测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