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3.三次产业划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本公报中涉农数据为常规年报或初步预计数据,尚未根据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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