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8-04-09 泰安市统计局
 
城乡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全市改造棚户区34039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13053套,基本建成率112%。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8个,改造面积143万平方米。完成奈河等4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冯庄河污水管网工程9.5公里。泰安城区全年栽植各类乔灌木61.6万株、模纹花卉材料188.2万株,新增草坪地被17.7万平方米,花园路绿化工程被评为“中国景观园林优质金奖”。
 
村镇建设快速推进。完成村镇建设总投资127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147户,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市59个建制镇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运行污水处理项目77个,日污水处理能力22.4万吨。满庄镇被列入全国特色小镇,2个乡镇、3个村被评为全省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村庄,新增省级美丽乡村28个。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改厕31.02万户。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产能耗大幅下降。全市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8.26%,万元GDP电耗下降7.8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3.70%。
 
建设节能稳步推进。建成投产我市首个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并被评为全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明确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项目8个、103.96万平方米。我市被评为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4个工程被评为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面积230万平方米,岱岳区满庄镇、新泰市羊流镇被评为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实现了绿色建筑发展的全覆盖。
 
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全市PM2.5、PM10、SO2平均浓度分别为56μg/m3、103μg/m3、25μg/m3,与2015年比,分别改善20.0%、19.5%、39.0%,NO2平均浓度为39μg/m3,与2015年持平;蓝天白云258天,同比增加21天。主要河湖大汶河(王台大桥断面)、东平湖COD均值分别为17.08mg/L、17.14mg/L,同比分别改善3.76%、3.33%,氨氮均值分别为0.15mg/L、0.07mg/L,同比分别改善18.05%、36.23%。新增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2.9万吨,改造城市雨污合流制管网32公里。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9件,罚款6798.7万元。
 
生态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市划定生态红线区21处,其中水源涵养红线区11处、生物多样性红线区10处,总面积812km2,占全市面积的10.47%。泰山区、新泰市已获得省级生态区市命名,肥城市通过省级验收,全市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5个(其中国家级22个)、生态村2249个。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7年全市七个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森林火灾、工矿商贸、其他)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起,死亡73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0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1.68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
 
十三、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持续低速增长。年末常住人口564.5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14%。其中城镇人口342.3万人,增长2.8%。
 
居民收支较快增长。泰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44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39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74元,增长8.6%。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为1)由上年同期的2.10缩小至2.09,城乡收入比缩小0.0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02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76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100元,增长8.6%。恩格尔系数达27.4%,同比下降0.5%。
 
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全市城市月低保、农村年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99元、3762.5元,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城乡低保标准比例达到1.59:1以内。全市福彩销量突破6.6亿元。自2017年7月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5200元。冬春期间,全市共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10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58284人。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处、农村幸福院52处,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深入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对3545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基地安置带动53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实施省、市第一书记帮包村项目,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扶持贫困残疾人1308户。年内,按照每人1.2万元-1.32万元的标准,为915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68.9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全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35.3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80.1亿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79.7万人,收缴居民养老保险费21.2亿元;参加医疗保险530.5万人,收缴医疗保险费59.1亿元;参加失业保险62.0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2.4亿元;参加工伤保险89.4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4.1亿元;参加生育保险79.0万人,收缴生育保险费1.9亿元,5个险种9个类别的社会保险费收缴率均达95%以上。
 
全市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6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为26.6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88.5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为88.5万名居民发放养老金13.1亿元;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9.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6.2亿元,涉及职工122.7万人;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3.9亿元;为1.8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1.4亿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9亿元;已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5亿元。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快报数。
 
2、本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