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全市公路实现货物运输量11584万吨,增长12.4%,货运周转量4426909万吨公里,增长9.0%;发送旅客4668万人,下降1.6%,客运周转量316940万人公里,下降1.8%。铁路(吉安站)全年实际发送旅客464.22万人,增长14.8%,到达旅客451.54万人,增长4.9%;货物发送21.93万吨,增长161.1%;货物到达361.67万吨,增长8.3%。
年末全市境内公路通车里程为2312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1.6公里。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57.82万辆,其中汽车类保有量达到41.65万辆,私人汽车类保有量36.53万辆。
全年全市实现邮电主营业务收入30.17亿元,增长4.8%。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数为38.25万部,移动电话用户数为395.60万户。
八、旅游和金融业
全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8257.61万人次,增长28.3%,实现旅游总收入787.41亿元,增长38.6%。其中:境外游客23.26万人次,增长4.7%,旅游外汇收入7834.1万美元,增长5.2%;国内游客8234.35万人次,增长28.4%;国内旅游总收入782.04亿元,增长38.9%。
全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4.04亿元,增长12.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618.97亿元,比年初增加326.81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560.59亿元,比年初增加287.39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9695人,在校生30211人,毕业生8300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2196人,在校生3665人,毕业生243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8597人,在校生26114人,毕业生7698人。普通中学招生101869人,在校生285150人,毕业生85091人。普通小学招生79440人,在校生480248人,毕业生69598人。幼儿园招生78382人,在校生181741人,毕业生数69138人。
全年全市申请专利4858件,增长12.3%;授权专利2922件,下降17.1%。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国有团体12个,文化馆、群艺馆15个,美术馆2个,公共图书馆15个,博物馆17个。年末全市共有县广播电台12个,电视发射台14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744个,其中医院57个,乡镇卫生院231个,疾控中心14个。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165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021人。全市拥有病床床位24530张,其中医院15323张,乡镇卫生院7914张。
全年全市在省级青少年比赛中达优82人,一级运动员发展人数10人,二级运动员发展人数48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94.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0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6.89万人,出生率为13.97‰;死亡人口2.95万人,死亡率为5.99‰;自然增长率为7.99‰。全市城镇化率为49.37%,比上年提高1.61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43元,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6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8.9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4.43平方米。
全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19万人,工业园区定向培训4.29万人,创业培训1.67万人。共有23.04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54.61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75.43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5.29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94.92万人参加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全年全市征缴失业保险费5989万元,工伤保险费18494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费386373万元。
年末全市拥有各种福利收养单位232个,收养床位21064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8605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2891人。
十二、资源、环境
年末全市拥有15个环境监测站,全市用于当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总额7.93亿元。全市设8个国控断面,7个省控断面,15个县界断面,其中: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整体状况优;县界断面水质达标率93.3%。全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设3个断面,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按年度均值评价为超二级,环境空气优良率77.3%;全市酸雨监测设2个点,全年酸雨(PH值≤5.6)频率为34.2%,PH年均值为5.39;全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设50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3分贝(标准值≤70分贝),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全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设108个监测点,城市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9分贝(标准值≤60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
说明:
1.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2.本公报发布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
3.人口为1%抽样调查数。
4.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5.公报数与年鉴数不一致时,以年鉴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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