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8-04-17 韶关市统计局
 
全年接待旅游者人数4239.5万人次,增长18.1%,其中入境过夜旅游者4.09万人次,下降7.6%。旅游总收入390.1亿元,增长20%。新增国家3A景区2个。
 
七、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55亿元、增长5.1%,其中住户本外币存款余额1086.8亿元、增长7.7%。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76.8亿元、增长13.5%。住户贷款余额430.2亿元,增长25.7%。其中: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310.9亿元,增长27.9%;住户短期消费贷款38.2亿元,增长1.5倍。
 
全市证券金融机构交易额3159.4亿元,增长0.4%;新增开户6万户,下降26.8%。
 
全年保费总收入47.1亿元,增长12.5%。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35.6亿元,增长13.2%;财产险保费收入13.6亿元,增长10.8%。财产险赔付支出6.6亿元,增长6.6%。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各级各类教育(含技工学校,不含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在校学生48万人,增长1.6%。拥有全日制高等学校2所,技工学校4所,普通中学151所,中等职业学校16所,小学196所。
 
表3 各类学校教育发展情况
 
学校数(所)在校学生数(人)比上年增长(%)
 
全日制高等学校238798-0.6
 
技工学校424877-10
 
其中:市属110804-19.9
 
中等职业学校16253391.8
 
普通中学1511545340.7
 
其中:高中2556167-6.1
 
初中126983671.1
 
小学1962362574.0
 
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6家。年末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40家,省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累计达到126家,其中省级重点研发中心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3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81家,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3个。全年取得科技成果77项,其中5项获省科技进步奖、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全年专利申请3551项,专利授权1486项;发明专利申请836项,发明专利授权141项。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599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02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文化馆11个,博物馆9个,剧场、影剧院23个,公共图书馆10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194.9万册。微波线路总长80.6公里,广播电视微波站3座,广播调频发射台13座,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99%。电视发射台8座,有线电视用户62万户,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98%。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8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57个。医疗卫生床位数1.71万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妇幼保健院(站、所)9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03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079人,注册护士7494人。乡镇卫生院103个,床位2992张,卫生技术人员3768人,乡村医疗点1431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93.3%。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普及率98%。农村改水累积受益率99.2%。
 
全市体育场馆共4524个。全年销售体育彩票4.09亿元、增长13%。韶关代表团参加广东省第四届体育大会,以405的总分名列全省第八。举办徒步穿越丹霞山活动、南粤古驿道定向赛、铁人三项挑战赛、环南水湖自行车赛、“善美韶城”半程马拉松赛等一批省级以上的品牌项目。其中“善美韶城”半程马拉松赛被中国田径协会评为铜牌赛事。
 
十、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66元,增长9.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6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08元,增长10.3%。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全年落实帮扶资金7.38亿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9880元。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75.3万人、增长8.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7.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94.2万人,增长3.5%。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7.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8.9万人,增长0.9%。参加失业保险29.8万人,增长1.8%。参加生育保险28.4万人,增长11%。年末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17.4万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征缴49.1亿元,增长5.4%。
 
年末敬老院91所、社会福利院11所;敬老院床位数3637张、社会福利院床位数2790张;敬老院在院人数1426人、社会福利院在院人数1219人。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0.7万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1.95亿元,其中城镇5338万元;发放救灾资金69.8万元,救济物资折款738万元,累计救灾1.75万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2亿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1.17亿元。
 
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559套,补助低收入户农民家庭改造住房5600户。
 
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28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87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86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50起、死亡122人;消防火灾事故981起,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387万元,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死亡1人。
 
十一、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常住人口297.92万人,比上年增加2.31万人,增长7.8‰。城镇常住人口比重为55.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户籍人口335.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1.3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14%。全年出生人口4.3万人,人口出生率16‰;死亡人口2.05万人,死亡率7.6‰;人口自然增长率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