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日照总时数1628.1小时,年降水量1724.1毫米,年平均气温21.1摄氏度,平均相对湿度78%。从市国控评价点总体情况看,空气质量为优的111天,良203天;空气污染天数为48天,其中轻度污染39天,中度污染8天,重度污染1天。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3.8%,同比下降0.5%。酸雨发生率为49.5%。环境空气中污染物降尘月均值为0.81吨/平方公里?月,下降28.3%。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1μg/m?,与去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3μg/m?,上升9.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7μg/m?,下降4.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μg/m?,下降5.9%;臭氧年均浓度为128μg/m?,上升7.6%;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为1.5mg/m?,下降6.3%。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6622亩,洪涝和干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73万元。
年末林业用地面积141.8万公顷,森林覆盖面积13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2.2%,林木绿化率74.7%,活木总蓄积量8570.1万立方米。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国家级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9.0万公顷。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7.4万亩,更新造林3.4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9.1万亩,林业重点工程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4.2万亩。全市义务植树550万株。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279.3公顷,绿地面积2904.8公顷。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0%,绿地率39.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4平方米。
注: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量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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