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66个(国有2个、民间64个),文化馆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30个,社区文化中心8个,博物馆(纪念馆)13个,公共图书馆8个,公共图书馆总藏书180万册。全年创作歌曲56首、舞蹈53个、小品27个,荣获西部花儿歌会金奖、四川省“五个一”工程奖、四川省舞蹈新作大赛创作第二名、四川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二等奖等一批奖项。全年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2200场次。
年末全市有广播电视台8个,广播覆盖率98.1%。有线电视用户47.0万户,直播卫星用户19.5万户,电视覆盖率98.6%。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98.4%。农村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239个。
年末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57个(含村卫生室),床位2.1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67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886人、注册护士6839人。每千人口拥有病床7.98张,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29个。其中,乡镇卫生院257个,病床4926张,卫生技术人员3642人;村卫生室2527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784人。
全年组织开展女儿节凤舟赛、广元市第二届运动会、市直机关健身运动会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260余次。体育系统所属场馆全部对外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全年免费接待健身人数84万余人次。参加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获54.5金40.5银40铜。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9100万元。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02.62万人。其中,女性147.36万人,男性155.25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8.7%和51.3%;城镇人口70.92万人,乡村人口231.70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3.4%和76.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66.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6.99万人,乡村人口149.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98%,比上年提高1.58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0.37‰,死亡率6.25‰,自然增长率4.12‰。
表22017年末广元市及县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数
地区单位户籍人口常住人口
广元市万人302.62266.00
利州区万人49.2155.60
昭化区万人23.2618.42
朝天区万人20.2718.95
旺苍县万人44.5941.20
青川县万人23.0921.28
剑阁县万人65.7749.49
苍溪县万人76.4461.06
注: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32元,比上年增加2370元,增长9.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388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1元,比上年增加982元,增长10.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58元,增长10.3%。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6.42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9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5.0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5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6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42万人。全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9.44万人,发放保障金3.11亿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5.96万人,发放保障金3.16亿元。城乡医疗救助2.58万人次,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参保参合20.53万人次,救助金额10085万元。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额2.70亿元,实现福彩公益金提成1981万元。
十一、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全年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7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62%。
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7%。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7.5%,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69起,死亡70人,分别比上年下降44.8%和43.1%。全年无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注:
①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广元统计年鉴-2018》为准。
②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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