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州广播电视台19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10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7.21%,电视综合覆盖率97.03%,有线电视用户7.5万户。
全年获全省比赛金牌3枚、银牌1枚、铜牌6枚。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0.38亿元,下降7%。共建设全民健身路径84条,当年新建3条。实施体育“十项惠民行动”,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47个。
全州有医疗卫生机构2674个。其中,综合医院22家,中医类医院19家,专科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334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个,妇幼保健机构19个,卫生监督机构19个,其他6个(州中心血站、炉霍县中心血库、康南中心血库、稻城亚丁医疗救助站、州卫生学校、理塘县卫生信息中心),门诊部(诊所)88个。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955张。其中,各类医院有床位3339张,妇幼保健机构有床位219张,卫生院有床位1397张。卫生技术人员6360人,其中执业医师1279人,执业助理医师409人,注册护士1840人。妇幼保健机构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26人,注册护士123人。乡镇卫生院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46人,注册护士514人。
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335万人次。其中,医院175.17万人次(民营医院3000人次);基层医疗机构130.56万人次;出院11.91万人。其中,医院10.78万人(民营医院380人);基层医疗机构1.08万人。
全年新增省级卫生城市(县城)2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4.74%,比上年提高4.8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部县(市)。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5.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100%。
十一、安全生产
全年全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造成20人死亡,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36.36%。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占控制指标的28.57%。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4.3%、48.6%。全州开展监察执法2654次,较去年增长67.9%;实施行政处罚431.33万元,较去年增长295%,全州立案124起,移送司法机关4人,执纪问责36人。
十二、人口
全州户籍人口110.11万人。其中,男性55.64万人,女性54.47万人。分城乡看,户籍城镇人口19.31万人,户籍乡村人口90.8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035人,人口出生率9.49‰;死亡人口3451人,人口死亡率3.26‰;人口自然增长率6.23‰。年末常住人口118.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6.2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82.3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0.5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60元,增长10.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86元,增长8.8%。其中,工资性收入22602元,增长8.0%;经营净收入3677元,增长8.8%;财产净收入1145元,增长14.7%;转移净收入2063元,增长15.2%。人均消费性支出20566元,增长10.7%。其中,居住支出3323元,增长11.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496元,增长14.3%;交通通信支出1874元,增长10.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44元,增长11.5%。其中,工资性收入1797元,增长12.9%;经营净收入7113元,增长11.2%;财产净收入103元,增长30.4%;转移净收入1431元,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58元,增长14.0%。其中,居住消费支出1335元,增长15.3%;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96元,增长17.7%;交通通信支出407.16元,增长15.0%;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99元,增长16.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56.5%。
年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3万人,其中离退休2.0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1万人,其中离退休2.29万人。城乡居养老保险参保43.38万人,其中领取待遇11.0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99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5.2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收入15.64亿元,职业年金征收3.44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4514万元。工伤保险征收3319万元。生育保险征收731万元。
全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5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12万人,农村低保20.42万人。累计发放资金4.93亿元。
全州特困救助供养人员1.06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904人,农村特困人员8724人。累计发放资金0.49亿元。
全州城乡医疗累计救助28.01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0.8亿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1%。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甘孜统计年鉴-2018》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物价、林业、国土、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招商引资、进出口、财政、保险、教育、人才、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环境、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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