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8-04-23 汉中市统计局
保险业保费收入55.38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1.93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43.45亿元。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16.49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6.18亿元,人身险赔付支出10.31亿元。
 
八、教育、科技
 
普通高等学校3所,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1.31万人,在校生4.62万人,毕业生1.39万人;研究生教育招生222人,在校研究生487人,毕业生154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2所,招收学生0.47万人,在校学生1.35万人,毕业生0.67万人。
 
普通中学210所,高中招生2.72万人,在校生8.11万人,毕业生2.67万人;初中招生3.27万人,在校生9.91万人,毕业生3.33万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普通小学学校476所,招生3.42万人,在校学生19.94万人,毕业生3.2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幼儿园768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9.84万人。有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残疾儿童916人。
 
共取得科技成果95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项,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33项。专利申请量2118件,比上年减少17.0%,其中,发明专利811件,实用新型专利983件,外观设计专利324件。专利授权1257件,比上年增长13.2%,其中,发明专利133件,实用新型专利711件,外观设计专利413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剧场4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化馆12个,文化站193个;图书总藏量96.27万册;广播及电视发射台11座,发射机102部,电视人口覆盖率99.3%,广播人口覆盖率99%。
 
拥有各类卫生机构987个(不含村卫生室),床位数2.2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3862人,其中执业(含助理)医师6990人,注册护士9272人,药师(士)1322人,技师(士)1316人。年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94%。
 
群众体育场地面积523.17万平方米,其中县区全民健身基地面积119万平方米。新建体育场地107个(块),其中农村健身场99个(块),城镇健身场8个(块),新建场地总面积9.5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79万元。年末,共有体育俱乐部16家,体育社团组织28个。
 
十、城建、环保
 
市中心城区建设完成投资405亿元,17条市政道路开展了拓宽改造。各县城和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98.5亿元,其中25个省市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完成投资50亿元。全市新建、改建道路294.5公里,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47.9公顷。
 
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269天,优良率达到73.7%。市中心城区和11个县城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和汉台、南郑、城固、勉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其余县城区符合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和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其余县城区符合二级标准。
 
境内汉江、嘉陵江干流12个监控断面年均值符合水域功能区划标准。重点湖库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1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所测项目全部合格。
 
市中心城区和5个县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南郑、城固和西乡县城区为“较好”,市中心城区和勉县城区为“一般”,略阳县城区为“较差”。市中心城区和开展酸雨监测的6个县城区均未出现酸雨。
 
十一、人口、民生和社保
 
户籍总人口381.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9.66万人。常住人口344.93万人,出生率为10.3‰,死亡率为7.5‰,自然增长率为2.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31%。
 
城镇新增就业5.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7亿元,劳务输出82.28万人,职业技能培训22.37万人,劳务输出创收216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6元,增长9.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12元,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66元,增长9.2%。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1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8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4.33万人、23.24万人、31.19万人和23.1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93万人。
 
城市低保人数3.29万人,发放保障金1.55亿元,农村低保人数8.6万人,发放保障金2.83亿元。优抚补助2.9万人,发放抚恤金2.72亿元。建成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880所,床位25117张,年末在院人数9530人。全年接受社会捐赠款531.58万元(含物资捐赠折价)。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邮政、电信业务的总量和增速,按照2015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