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青海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2018年2月27日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运行环境及各种挑战,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全年全省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2642.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8.41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1180.38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1224.01亿元,增长7.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4.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348元,比上年增长6.4%。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98.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2万人。按城乡分,城镇常住人口317.5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07%,比上年末提高1.44个百分点;乡村常住人口280.84万人,占46.93%。少数民族人口285.49万人,占47.71%。全年人口出生率14.42‰,比上年低0.28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17‰,比上年低0.01个千分点。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8.25‰,比上年低0.27个千分点。全省人户分离的人口[[3]]为98.75万人,其中流动人口[[4]]82.06万人。年末全省户籍人口584.69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240.66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41.16%;乡村户籍人口344.03万人,占58.84%。
表12017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指标名称
人口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598.38
100
#城镇
317.54
53.07
乡村
280.84
46.93
#男性
303.62
50.74
女性
294.76
49.26
#0-14岁
118.30
19.77
15-64岁
433.35
72.42
65岁及以上
46.73
7.81
#少数民族人口
285.49
47.71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10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全年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8万人次。
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1.1%。
表2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标名称
涨跌幅度(%)
居民消费价格
1.5
食品烟酒
-0.1
#食品
-0.5
#粮食
2.0
菜
-6.5
畜肉类
-0.3
蛋类
-3.2
干鲜瓜果类
0.8
茶及饮料
0.6
烟酒
0.6
在外餐饮
0.5
衣着
0.9
居住
2.9
生活用品及服务
0.7
交通和通信
1.0
教育文化和娱乐
0.8
医疗保健
5.9
其他用品和服务
1.7
全年全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上年上涨2.4%。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1.0%。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6.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8.0%。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6.1%。西宁市新建住宅房屋销售价格上涨3.5%,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7%。
全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8.7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3.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6.14亿元,增长9.3%;上划中央收入162.56亿元,增长20.6%。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增值税88.64亿元,增长5.7%;企业所得税23.23亿元,增长36.1%;个人所得税8.96亿元,增长39.8%。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30.26亿元,比上年增长0.4%。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5.0%,城乡社区支出增长18.9%,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增长11.5%,教育支出增长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