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拥有地市级广播电台6座,广播节目9套,广播综合覆盖率99.22%。拥有地市级电视台5座,电视节目10套,电视综合覆盖率99.19%。全市有线电视覆盖用户97.41万户,实际用户49.71万户。
全市拥有卫生机构3537个。其中,医院114个,卫生院7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个,诊所697个,村卫生室216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疾控中心9个,卫生监督所10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6个,急救中心1个,血站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1987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342人,注册护士10534人。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17144张。
全市有体育场、馆16个,体育健身小区152个。全年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1项,举办群众体育活动51项(次)。全年锦州运动健儿在各项体育赛事中获得2项全国冠军。向省级以上专业队输送运动员12名。体育彩票年度销售额突破1.77亿元大关。
十一、环境保护
全年环境质量优良率为70.8%。其中,主要污染物PM2.5和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7%和3.7%。大凌河、小凌河全河段水质分别达到Ⅲ类和Ⅳ类水质标准,辽河流域的庞家河、沙子河监测断面达到Ⅳ类水质标准。近海岸各功能区全年水质达标率100%。功能区噪声年平均值昼间为58.0分贝,夜间为51.2分贝,同比分别上升1.5分贝和1.6分贝。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96.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5.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42.2%;乡村人口171.3万人,占57.8%。按性别分,男性148.1万人,女性148.3万人。按年龄分,0-17岁人口37.7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12.7%;18-34岁人口57.6万人,占19.4%;35-59岁人口125.4万人,占42.3%;60岁以上人口75.6万人,占25.5%。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12元,比上年增长6.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93元,增长7.0%。
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84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9.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2.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7.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5.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0万人。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9万户,涉及9.0万人,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3.4亿元。发放临时救助金979.3万元,救助困难家庭2.1万户次。冬春期间(2016-2017)下拨灾害救助金1793万元,保障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全市启动了46所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全年募集善款520.92万元,投入款物2063.4万元,开展慈善助学、助困、医疗等慈善救助项目32项,受益2.0万人。福利彩票发行额7.7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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