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8-04-30 本溪市统计局
年末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8家,其中县属以上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7家,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1家。全年有5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其中,获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获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1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860件,比上年增长46%,授权专利443件,比上年增长57%。
 
年末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8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3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4家。
 
十三、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事业机构90个。其中,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7个、公共文博类场馆8处。
 
举办本溪市第六届群众文化节。成功举办“出彩本溪人”、《中国新歌声》本溪赛区选拔等热点活动。文化节共组织大型文艺专场演出30余场、精品赛展80余场,展出书法、美术精品力作1500余件,上千名文艺骨干、近2万名群众文艺爱好者参与活动。推进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创排大型反腐警示教育题材评剧《中秋泪》,获辽宁省“五个一”工程奖,面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巡演30余场,观众达3万人次。全年共开展专项治理行动11起,出动执法检查225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摊点2570家次,办理案件82件,办结案件82件,罚款17家次,没收非法财物5家次,行政警告60家次,责令整改230余家次,取缔摊点19处,查处举报案件14起,办结、反馈14起,收缴非法书报刊800余份。
 
全市有广播电视4座(市、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各1座),广播电视发射台5座(23千瓦),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6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36%。
 
年末有卫生机构778个。其中,医院42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3家;三级乙等医院1家;二级甲等医院16家;二级乙等医院3家;一级医院7家;其他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家、卫生院37家、村卫生室288家、门诊部21家、诊所及卫生所和医务室331家、采供血机构1家、妇幼保健院(所、站)7家、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家、卫生监督所2家(其他监督所与疾控机构合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家,其它卫生机构5家。全市编制床位数10979张。其中,医院10166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5张、卫生院658张。在职职工人数1454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966人、注册护士5555人、药剂师673人、技师612人、乡村医生366人、卫生员31人、其它卫生技术人员744人、其他技术员371人、管理人员845人、工勤技能人员1378人。
 
全年竞技比赛中,国家级比赛获得5金5银,国际赛事本溪培养的选手获得1金1铜。审批二级运动员50人。全年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10次。全年培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50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0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69.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7%。全市中小学全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年本溪体育风暴共发布CBA、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以及竞技体育讯息1800余条。体育彩票销量为7550万元,比上年增长6.61%。全年为重点运动员检测1150多人/次,鉴定骨龄56人/次,技术档案测试共计320人,治疗运动损伤150余人,协助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共计1020人/次。
 
十四、人口与就业
 
年末全市总人口1476326人,比上年末减少23658人。其中,城镇人口1048443人,占总人口数的71.0%,乡村人口427913人,占总人口数的29.0%。全年登记出生人口数9167人,出生率为6.16‰;死亡人口26295人,死亡率为17.67‰;自然增长率为-11.51‰。全年省内迁入人口2148人,省外迁入人口1965人;迁往省内人口6047人,迁往省外人口4588人。
 
年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231人,完成省目标的101%;扶持创业带头人611人,完成省目标的101.8%,带动就业3991人,完成省目标的106.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31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3%,控制在省目标5.0%以内。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40元,比上年增长7.1%。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0.2万人,比上年增长0.6%。其中,在职职工66.9万人,比上年下降1.3%;离退休人员43.3万人(不含遗属),比上年增长3.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市企业(含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28.3万人(不含遗属),比上年增长3.3%。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7.3万人(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上年降低10.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1亿元,比上年增长8.8%。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累计新增参保7.2万人,参保总数分别达到110.2万人、97.3万人、36.1万人、35.2万人和27.5万人。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13亿元。
 
引进外国人才48人次,向省申报专家项目2项,向国家申报项目8项。向国家和省选拔推荐高层次人才42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51人。考录公务员11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9人。
 
全年城市低保人数32189人,比上年下降16.73%。发放保障金15711万元,下降10.35%。医疗救助人数27648人/次,下降4.36%。城市低保边缘人数2812人,下降27.6%。
 
十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Ⅱ级(良)以上天数为318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7.1%,比上年提高0.8%。全年城区环境空气中自然降尘年均值为8.8吨/平方公里·月,超过省控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0.1倍;PM10和PM2.5年均值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14倍和0.14倍;SO2、NO2和O3-8h-90per(2017年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和116微克/立方米;CO-95per(2017年日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年均值为2.3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