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8-04-30 抚顺市统计局
 
全市拥有保险机构43家,其中寿险26家、财险17家。实现保费收入42.8亿元,增长5.3%,其中寿险33.8亿元,增长4.1%,财险9亿元,增长10.2%。全年保险赔付12.9亿元,下降5.1%,其中寿险8.7亿元,财险4.2亿元。
 
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完成79.6亿元,增长8.2%。技术市场共登记技术合同291份,技术合同成交额3.4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3.4亿元。20项科技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9项科技成果获市级科技进步奖。当年申请专利受理1342项。专利申请授权730项,其中发明145项。
 
全市普通高等学校5所,在校学生41816人,专任教师2243人;成人高等学校2所,在校学生1776人,专任教师17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3所,在校学生11331人,专任教师1083人;普通中学105所,在校学生62953人,专任教师7079人;小学112所,在校学生73151人,专任教师6414人。
 
全市拥有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8个、文化站47个。公共图书馆7个,总藏书量101.8万册。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98.96%,电视人口覆盖率98.95%,有线电视入户率98.0%。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展开,广场文化活动100余场次。
 
全市拥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137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0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1个,村卫生室60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9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6个。卫生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5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3万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3万人。
 
全市体育比赛共获得奖牌213枚,其中金牌78枚,银牌65枚,铜牌70枚。健身场馆287个,其中新建1个。体育场馆172个,其中新建2个。举办全民健身活动赛事100余项次。
 
十一、人口
 
2017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10.7万人,其中市辖区137.8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46万人,乡村人口64.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3602人,出生率6.4‰;死亡人口42750人,死亡率2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3.7‰。全年流入人口6006人,流出人口17084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3%,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
 
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
 
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30346元,增长6.6%。农村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3379元,增长6.6%。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3.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3.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9.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1.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2.9万人。
 
完成月牙岛生态公园等十大公园改造建设,大伙房水库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浑河干流及13条支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688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扎实推进,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97平方米,全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均值分别为83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75天。
 
注:1、此公报统计数据均为年快报数;
 
2、人口数据为户籍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