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有境内上市企业6家,上市股票7只,期货公司营业部3家,期货成交额实现1586.8亿元。证券营业部33家,证券营业额实现6318.41亿元。
全年保费收入7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财产险收入22.6亿元,增长7.2%;人身险收入55.2亿元,增长11.2%。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金额51.5亿元,比上年增长71.2%。其中,财产险13.5亿元,增长11.6%,人身险38.0亿元,增长112.7%。
十一、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有普通高等学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23所,普通高中36所,初中128所,普通小学467所,幼儿园1109所。
全年幼儿园在园幼儿80244人。普通小学招生22981人,在校生159022人,毕业生28275人。初中学校招生26980人,在校生78009人,毕业生30374人。普通高中招生17163人,在校生48509人,毕业生1511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986人,在校生15615人,毕业生4435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8281人,在校生32338人,毕业生8749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651人,在校研究生1525人,毕业生262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457人。
年末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84户,比上年增加5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53.0亿元。全年受理专利申请3104件,下降9.5%;授权专利1882件,下降1.6%。签订技术合同71项,增长14.5%,技术合同登记金额13.1亿元,增长30.0%,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3.1亿元,增长30.0%。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艺术馆和文化馆9个,博物馆4个,公共图书馆9个,图书总藏量315.5万册。全年共组织84场大型文化广场演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30项。荣获国家级和省级金银奖作品13部(个)。全年出版报纸6种;出版期刊8种。
年末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含诊所)1768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84所;妇幼保健机构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所。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100%。全市医院、卫生院总床位21898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196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68人,注册护士986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154万人,共筹集资金9.7亿元,按农业人口总数计算参合率达到99.5%。年末,全市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125人。
年末全市体育场、馆数量11个。体育健身小区409个。全年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5项(次)。举办群众体育活动31项(次)。全年鞍山运动健儿在各项体育赛事中获得3项世界冠军和6项全国冠军。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344.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8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149.0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4.7万人,农村人口159.3万人;男性172.8万人,女性171.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50.2%和49.8%。全年出生人口2.6万人,其中,男性1.3万人,女性1.3万人,出生率为7.6‰;死亡人口3.9万人,死亡率为11.2‰;自然增长率-3.6‰。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20元,比上年增长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75元,比上年增长6.5%。
年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1.3万人,比上年增长3.7%,征缴保险费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5.2万人,增长0.4%,征缴保险费2.2亿元,下降1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6万人,下降12.1%;征缴保险费19.9亿元,增长8.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0万人,下降0.02%,征缴保险费4.0亿元,增长283.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6.8万人,下降4.7%,征缴保险费1.9亿元,增长7.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8万人,下降2.8%,征缴保险费0.5亿元,增长21.2%。。
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为65427人。其中,城镇33707人,农村31720人。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607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8元/月。年末,社会福利机构有188个,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18979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6亿元,筹集公益金5392万元。
年末全市新增实名制就业9.0万人,比上年增长28.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
十四、公用事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供水总量14822.0万吨,比上年增长1.4%;城市用水普及率为100.0%。煤气供气总量13868.3万立方米,增长7.1%;天然气供气总量3437.0万立方米,增长74.9%。年末公交汽车运营数量1710辆;出租汽车5375辆。
年末城市新扩建道路长度18.6公里,比上年增长74.5%。新扩建城市道路面积59.4万平,比上年增长225.3%,其中柏油路面积55.5万平,人行道面积3.9万平方米。市区绿化覆盖面积6904.7公顷;绿化覆盖率40.0%,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
全年空气污染指数Ⅱ级以上(优良)天数263天。其中,Ⅰ级(优)天数31天。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下降23.1%;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增长5.9%;一氧化碳年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增长4.5%;可吸入颗粒PM2.5年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下降14.3%;PM10年均值为86微克/立方米,下降7.5%。市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城市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1分贝。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3%。关停、治理污染企业199户。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5.0%,垃圾处理率仍保持为100.0%。
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