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48.5
46.8
60岁及以上
22
21.2
人民生活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5元,比上年增长6.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41元,增长7.3%。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265元,增长23.3%。
社会保障2016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分别完成参保19.43万人、49.06万人、9.96万人、14.52万人、7.76万人。城乡居民参险人数达10.3万人,为4.61万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3307万元。
社会福利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性机构23个,拥有床位2360张,收养1295名老人。其中民办16个,拥有床位1474张,收养758名老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6年,我市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通过采取严格环境执法、淘汰燃煤小锅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严管车辆尾气排放、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施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企业清洁生产等一系列措施,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市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到335天,同比2015年增加5天,细颗粒物(PM10)均值67μg/m3,同比2015年下降14.6%,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划Ⅳ类水体水质要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安全生产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6起,死亡18人。其中煤矿事故1起,死亡5人。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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