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8-05-04 萍乡市统计局
 
年末有青少年俱乐部22个,晨晚炼健身活动点1165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1个。全年参加健身活动人数达160万人次。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20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98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325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25元,增长6.9%。
 
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93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4644人次,带动就业人数22478人次。全年“40、50”人员就业人数3413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4万人,增长22.2%。其中,参保职工29.9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41.94万人,其中,职工30.08万人,退休人员11.86万人。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01万人,本级10.5万人。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22亿元,月人均补差35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72亿元,月人均补差225元。为全市城乡22.0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课书。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成开工429套,分配入住1905套;城市棚户区完成改造12044户。
 
年末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80个,提供床位10665张,收养人数6575人,临时救济困难户7696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4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5.5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2%。全市平均降水量1613.3毫米,比多年均值偏少18.7%。年末全市7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7亿立方米,比上年偏少1.2%。
 
年末环保机构22个。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2.4%。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城镇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910.8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27%;万元GDP能耗0.838吨标准煤,下降6.07%,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任务。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1.46吨标准煤,下降9.27%,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任务。万元GDP电耗595.63千瓦时,下降3.31%。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起,比上年同期减少63起,下降44.1%,死亡45人,比上年同期减少7人,下降13.5%。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8起,死亡13人;道路交通事故72起,比上年同期减少63起,下降46.7%,死亡32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2人,下降27.3%。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4.3%。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
 
6.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7.对外贸易数据改用人民币计价。
 
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9.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