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8-05-04 滁州市统计局
 
新成立体育社团19个,体育协会数138个、俱乐部31个,总数169个。全市开展千人以上大型赛事18个,百人以上健身活动和赛事480多场,农村体育健身民生工程专项赛事活动1031场。成功举办了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开展了天长茉莉花体育文化旅游节、全椒县正月十六走太平健身走、滁州市农民篮球大赛、明光市柳巷镇钱杆子操等11个省、市级品牌活动。承办国家级、省级赛事5个。
 
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体育传统学校2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所;国家级特色学校25所,省级体育特色学校5所,市级特色学校78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所,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4所。全年输送后备人才56人。举办中小学体育比赛6个项目9次比赛。全年获省级比赛金牌72枚、银牌32枚、铜牌44枚。体育彩票销售2.4亿元。
 
十一、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
 
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全年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95个,完成投资92.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69个,包括道路桥梁项目、景观环境项目、房建项目,总投资80.0亿元,完成投资57.1亿元;新建项目126个,包括道路桥梁项目、景观环境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两治三改”项目,总投资134.6亿元,完成投资35.7亿元。
 
在市政基础建设方面,2017年,完成明湖一期工程,已下闸
 
蓄水;开工建设市第三自来水厂二期,建设规模为新增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天;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天;基本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立方米/天扩建工程,基本完成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了清流河二期改造、一期提升项目,同时完成清流河三期、四期施工图设计;完成琅琊山北大门改造项目,按序推进10项创建5A项目;完成龙池街环境综合改造、城南湿地公园等项目,开工建设了北湖景观改造省级示范项目;完成了琅琊路、凤凰路等4条城市主干道“白改黑”提质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城市充电设施、停车场项目建设,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4个,其中建成汽车充电站2个。
 
年末,全市建成区面积252.42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9.98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86.94平方公里,增加1.60平方公里;年末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8.68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36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36.03平方公里,增加0.62平方公里;当年新增城市道路149.86公里,其中市辖区32.10公里;年末城区绿地总面积105.62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98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44.26平方公里,增加1.33平方公里;年末全市排水管总长度5318.67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54.14公里,其中市辖区2014.79公里,增加200.35公里。年末自来水日生产能力达67.12万立方米,用水人口153.74万人,比上年增加7.22万人;全年天然气供气总量32809.9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668.61万立方米,用气人口131.04万人,比上年增加13.13万人,其中市辖区用气人口45.48万人,增加4.54万人。
 
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7092公里。
 
全市公交运营线路104条,比上年增加3条。实有公交车辆1281辆,比上年增加99辆,全年公共汽车客运量12611万人次。全市出租汽车3252辆,比上年增加10辆。
 
年末,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4533公顷。当年人工造林面积14067公顷。年末森林面积24.5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17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8.0%。全市共有环境监测和监察大(支)队17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5.8亿元。年末,共有污水处理厂17座。城市污水处理率96.8%。全市年单位生产总值耗能比上年下降5.4%。
 
2017年滁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属于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的天数为44天,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83天,一、二级标准的天数总计为227天,占62.2%。全年轻度污染116天,中度污染16天,重度污染6天。
 
十二、人民生活及其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2元,比上年增长8.9%;人均消费性支出19046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食品支出6320元,增长13.6%;衣着支出1464元,增长22.5%;居住支出4347元,增长2.6%;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387元,增长5.8%;交通通信支出1991元,增长11.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113元,增
 
长5.1%;医疗保健支出1026元,增长1.5%;其他用品和服务支
 
出398元,增长8.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8]为33.2%。
 
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9]拥有家用汽车16.5辆,摩托车37.4辆,电冰箱108.3台,洗衣机96.1台,热水器99.6台;空调138.5台,彩电139.8台,摄像机13台,照相机14.1台,计算机60.2台,中高档乐器8.2架,固定电话53.6部,移动电话235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2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7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62元,比上年增长18.5%。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469元,增长13.7%;衣着支出357元,下降7.4%;居住支出1677元,增长2.7%;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元564元,增长8.1%;交通通信支出1221元,增长58.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717元,下降9.7%;医疗保健支出1145元,增长106.6%;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11元,增长3.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5%。
 
年末,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7.2辆,摩托车43.1辆,电冰箱93.4台,洗衣机88.6台,热水器66.1台,空调86.7台,彩电113.3台,摄像机0.1台,照相机0.7台,计算机9.9台,固定电话16.1部,移动电话205.3部。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4.8平方米。
 
全市保障房建设完成投资28.4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保障房施工面积175.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1.5%,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施工面积为1.3万平方米;全年保障房竣工面积101.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6%,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竣工1.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