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8-05-04 淮南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4.0万立方米,比上年提高9.0%;污水处理率达到97.48%,提高0.01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05%,提高3.91个百分点。
 
当年全市人工造林面积668.7公顷。年末全市森林面积84.9千公顷,森林覆盖率15.34%,较上年提高0.67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量541.9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442.4万立方米。
 
年末全市有市、县级环境监测站3个。全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09天,占全年比例为57.7%;全市PM10年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提高26.4%。
 
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削减44.7%、16.4%、33.6%和33.3%。初步核算,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0.29%。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87人,比上年下降20.2%;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为0.575人,下降49.1%;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058人,提高123.1%。全年发生火灾事故916起。全年发生交通事故933起。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18年淮南市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5]2011年国家统计制度改革,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6]因区划调整,2015年寿县划入淮南市管辖,本公报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历年数据均为含寿县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