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年末全市普通高等学校5所;中等职业学校49所;普通高中51所;初中157所,小学525所。
表122017年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单位:人
指标
招生
在校生
毕业生
研究生
118
53
24
普通高等教育
8865
32631
9990
中等职业教育
10583
31687
11925
普通高中
21338
69256
24163
初中
34112
101493
35539
小学
35249
207796
34762
学前教育
40060
104924
37113
特殊教育
153
827
104
全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1147件和627件。全年全市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69项,技术合同成交总额3.8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1个。全年对71户企业实施了产品认证,对7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全市共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9个,全年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1.96万台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9个,文化馆14个,公共图书馆14个,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98万册。全市广播电台13座,电视台18座,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78%和99.75%,年末全市有线电视用户达到49.0万户,其中接收数字信号用户38.0万户。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64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46个,妇幼保健机构1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病床位17555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3524张。卫生技术人员22135人,其中医生8252人,注册护士8737人,药剂人员987人。乡镇卫生院132个,床位2808张,乡村医生和卫生技术人员7310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2%。
全年全市运动员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世界冠军1个,全国冠军12个,全省冠军73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4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4.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69‰;死亡人口2.1万人,死亡率为6.01‰;自然增长率为5.68‰。性别比(女=100)为104.63。
表132017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万人
指标
年末数
比重(%)
全市总人口
345.5
—
其中:城镇
182.9
52.93
乡村
162.6
47.07
其中:男性
176.7
51.13
女性
168.8
48.8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60元,比上年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05元,比上年增长7.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25.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5.2%。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8.3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46.80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38.1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7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4.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1.5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7.13万人,其中农民工24.8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3.92万人。
全年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0万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亿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0.8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亿元。
年末全市各类福利院床位数11176张,收养5127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6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4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71万元。
十二、城市建设、资源、环境
年末城市交通运营车辆1260辆,其中市区公共汽车537辆。出租汽车3201辆,其中市区出租车1801辆。市区有公园4座,总面积127公顷。全年市区供水总量9424万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25.52升。全年液化气供气总量4160吨,天然气供应量7296.58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天然气3163.95万立方米。燃气普及率96.5%,比上年增长2.8个百分点。市区集中供热面积445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供热面积3680万平方米。市区污水处理能力27.5万吨/日,全年污水处理量8036.95万吨。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3.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