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保险费收入13.27亿元,同比增长20.85%。其中:财产保险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16.81%,人寿保险收入8.27亿元,同比增长23.43%。全年赔款3.92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财产保险1.87亿元,同比增长11.98%,人寿保险2.05亿元,同比增长153.09%。
九、教育和文化
年末学校总数2391所,教职工31322人。其中,专任教师29684人。在校学生数492283人,其中:小学在校生207686人、初中生92512人、高中生52741人、中等职业学校21939人、幼儿园110669人、大专院校6419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8.21%。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分别为99.9%、99.66%、92.7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82万人,同比增长2.82%;初中招生3.10万人,同比下降4.62%;小学招生3.89万人,同比增长2.1%。各类普通高校在陇南招生16742人,同比下降6.48%,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0484人。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1个,全年演出1178场,观众达327万人次;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藏书达81.04万余册;博物馆11个;文化古迹54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29处、市级20处;文物藏量11025件,其中:一级文物153件。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4.15%和96.2%;数字有线电视用户112984户,同比减少12.63%。
十、卫生
年末全市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296个,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10个、中医院8个、疾病防控中心9个、社区服务中心(站)11个、妇幼保健院(站)9个、卫生监督所9个、乡镇卫生院214个。拥有病床位8229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720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367人、注册护士2023人、药师(士)346人、技师(士)323人、其他2141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287.42万人,出生率13.80‰,死亡率7.46‰,人口自然增长率6.34‰。常住人口262.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2万人,城镇化率为32.48%。
2017年,陇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185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86元,比上年增长9.0%。
年末全市登记失业人数7200人,同比下降5.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41958人,同比增长0.8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401289人;城镇养老保险54330人,同比增长1.94%;工伤保险参保71467人,同比增长2.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11万人,发放低保金2.43亿元;农村低保对象44.9万人,发放低保金8.39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全市现有环境监测站10个。空气质量优良指数达92.4%;地表水、饮用水达标率均达到100%;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7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4.31分贝。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1.86%;各类事故共计死亡53人,同比下降31.17%;受伤110人,同比下降5.17%;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0.04万元,同比下降76.9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5起,死亡43人,受伤9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4万元。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10人;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22万元;农林牧渔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陇南发展年鉴--2018》为准。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交通、邮电、旅游、招商、外经、环保、安监、金融、保险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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