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三、科学技术与教育
成立众创空间联盟,打造“盛菁汇”双创品牌,组织策划10大系列38场双创主体活动。优客工场等11家高端专业化众创空间落户沈阳。2017年,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资金8.7亿元,其中,26个科研机构的616个项目获得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资助,支持经费达到3.04亿元;22个项目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7年度立项支持,获中央财政经费4.89亿元。9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1个项目获中国专利奖。全市拥有市级以上民口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98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5个,其中国家级7个;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51个,其中国家级11个。拥有两院院士24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6名。专利申请2087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872件;专利授权989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373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17.54亿元,增长16%,在沈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由去年的8%提高到21%。
教育。2017年全市独立设置的幼儿园1370所,在园儿童18.6万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940所,占比达到68.6%,普惠幼儿园学位占比达到74.6%;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7%。小学273所,在校生37.7万人,小学适龄人口毛入学率116.5%,小学在校生年度保留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101%。普通中学299所,在校生27.1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11.9%,初中毕业升入普通高中比例为62.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17.1%。普通中专31所,在校生5.6万人;职业高中48所,在校生2.3万人;技工学校30所,在校生1.7万人。全市普通高等院校47所(含独立学院4所),招收本、专科学生10.5万人,在校生39.8万人,本、专科毕业生10.7万人。全市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25个,包括6个科研机构和19所普通高校,共招收研究生1.9万人,在校研究生5.2万人,毕业研究生1.4万人。
十四、文化、卫生和体育
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沈阳国际合唱节、第七届东北文博会、第五届沈阳市社区文化艺术节、第十届沈阳市全民读书季活动。承办中央电视台《群英汇》栏目沈阳专场,展示沈阳群众文化风采。9个区县公共图书馆达到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的国家一级馆标准。新创排的历史剧《青天道》和经典武戏《雁荡山》参加南京第八届中国京剧节展演。魔幻杂技剧《熊猫—寻梦之旅》在南美巡演150余场。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1万场,参与群众1005万人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1050场次,组织公益性文艺演出258场,累计放映公益电影22483场,受益观众达200余万人次。
全面推开115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分级诊疗,组建覆盖全域的46个示范医联体。2017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386个(不含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274个;卫生院11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6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2个;卫生监督所12个。年末实有病床69387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2890人,其中执业医师26485人,执业助理医师1708人,注册护士32974人。
成功举办沈阳马拉松、首届市民运动会等13项大型国际国内赛事,全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000场次以上。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五进”活动,测试5000余人次。在第十三届全运会上,获得艺术体操集体全能冠军,52公斤级女子柔道夺得首枚金牌,男子重剑团体夺得金牌。全年体彩销量14亿元,获公益金8000余万元。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59元,比上年增长6.1%;人均消费支出29958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1元,增长7.5%;人均消费支出10541元,增长8.5%。
到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75.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14.1万人,增加0.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29.1万人,减少9.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76万人,增加16.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5.71万人,参合率9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30元,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参加失业保险143万人,增加2.9万人;工伤保险178.9万人,与上年持平;生育保险303.3万人,增加7.1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参保人数24.86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2479元,比上年提高143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1100元,提高3元。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530元,一区(辽中区)三县(市)123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25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94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78亿元,3.9万户、5.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6亿元,2.1万户、3.7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988户、1780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1669户、3356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新增养老床位4186张;新增3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到2017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99个,社会化床位4.14万张。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4.6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56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245.58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
十六、人口与就业
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9.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02%。户籍人口737万人,增长0.3%。其中,市区人口591.1万人,县(市)人口145.9万人;男性人口363.5万人,女性人口373.5万人。人口出生率8.79‰,降低0.69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6.7;人口死亡率11.31‰,提高3.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53‰,降低3.71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6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46万人。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