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8-07-08 舟山市统计局
 
实施美丽海岛“五个一批”项目,完成定海区天籁路美丽风景示范线等5条美丽示范线、普陀区虾峙镇河泥漕村等5个美丽渔农村、10个美丽村口、5000户美丽家庭创建工作。嵊泗县成功创建我市首个省美丽乡村示范县。新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4个、特色精品村14个。全年全市完成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69个、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提升改造村31个。
 
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完成全市528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21个试点村社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工作,全年发放贷款1183万元。定海区成立农民资金互助会并实质运行;完成小沙—马岙等5个乡镇(街道)级渔农合联示范典型建设。完成新一轮低收入渔农户认定,开展十大帮扶救助活动。
 
十二、能源、环境和公共安全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为10.4%。全社会用电量52.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4%。其中,工业用电24.4亿千瓦时,增长3.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9.6亿千瓦时,增长4.5%。
 
全年PM2.5年平均浓度为25?g/m3,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92.1%,列全国各大城市第三位。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1.9分贝。全年有效灌溉面积15.6千公顷,节水灌溉面积7.9千公顷。全市新植珍贵树41.84万株,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2.32万亩,实施平原绿化1695亩、人工造林1589亩;创建嵊泗县省级森林城市,定海区金塘镇、岱山县长涂镇省级森林城镇和6个省级森林村庄。
 
全市达到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34.0%,比上年下降4.4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占57.2%,与上年持平;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4.6%,比上年提升4.6个百分点。全年舟山海域共发生赤潮15次,累计赤潮面积605平方公里。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7起,比上年下降37.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59,比上年降低0.015。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9起,死亡人数120人,交通事故损失额178.3万元。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41起,损失额835.5万元。
 
根据2017年度“平安浙江”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舟山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7.38%,知晓率为85.50%,参与率为50.56%。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中所列的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4年及以前指标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5、旅游总收入部分年份数据有调整。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0年起统计口径变化,非同业的限额以下产业活动和其他类不在统计范围。
 
7、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