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8-07-08 鹤岗市统计局
 
五、国内外贸易
 
消费市场。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6.2亿元,比上年增长8.5%。按地域分,城镇零售额126.3亿元,增长8.5%;乡村零售额9.9亿元,增长8.4%。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额8.3亿元,增长4.3%;零售业零售额110.6亿元,增长8.3%;住宿业零售额0.4亿元,增长58.8%;餐饮业零售额16.9亿元,增长11.4%。
 
在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实现零售额增长41%,通讯器材类增长22.3%,体育娱乐类增长10%,中西药品类增长6.6%,书报类增长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1%,烟酒类增长0.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5.6%,粮油食品类下降1.3%,饮料类下降1.0%。
 
对外贸易。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15354.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2.6%。其中出口1795.2万美元,比上年下降64.6%;进口1355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67.4%。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交通运输。全年公路货运量1196万吨;货运周转量为15.5亿吨公里;客运量543万人,客运周转量为2.7亿人公里。铁路货运量265.4万吨,客运量73.5万人。全市机动车保有量9.3万辆,其中汽车8.1万辆,摩托车1.1万辆。
 
邮电通信。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7.4亿元,其中电信业务总量6.2亿元,邮政业务总量1.2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13.9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1.6万户。
 
旅游。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469.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5.2%;实现旅游总收入48.2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其中接待国内旅游人数467.5万人次,增长26.2%,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7.6亿元,增长31.1%;接待国外旅游人数2.1万人次,下降54.3%,实现旅游总收入0.6亿元,下降4.6%。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支。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44.2亿元,比上年增长31.8%。其中公共财政收入2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14.5亿元,比上年增长33.6%;非税收收入8.6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全口径财政支出114.7亿元,比上年下降7.6%。
 
金融市场。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51.7亿元,比年初增加56.8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59亿元,比年初增加9.7亿元。住户存款余额482.2亿元,比年初增加45.3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22.3亿元,比年初增加35.8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65.8亿元,比年初减少4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456.5亿元,比年初增加39.8亿元。
 
保险收入和赔付。全年保险行业保费收入28.2亿元,其中财产险收入5.4亿元;寿险收入22.8亿元。全年赔付金额3.7亿元,其中财产赔付金额2.8亿元;寿险赔付金额0.9亿元。
 
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教育事业。全市拥有全日制高等学校1所,招生711人,在校生2512人,毕业生794人。拥有中等专业学校6所,招生1383人,在校生3290人,毕业生1368人。拥有普通中学34所,招生9309人,在校生28445人,毕业生10458人。小学41所,招生3995人,在校生26285人,毕业生4998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31人,在校生192人。幼儿园137所,在园幼儿9346人。
 
文化产业。全市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3个。剧场影剧院3个。藏书51.66万册。艺术表演团体1个,演出45场,演出观众4.95万人次。电影放映单位4个。出版报纸713.57万份。
 
医疗卫生。全市共有卫生机构741个,其中医院49个、卫生院21个、妇幼保健院(站)1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9427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8735张。卫生技术人员848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067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9个,卫生技术人员110人。卫生监督所10个,卫生技术人员87人。
 
体育事业。全市拥有体育馆3个,训练馆3个。专职教练员54人,等级运动员46人,等级裁判员40人。全年共举办各类运动竞赛会84次,参加运动会人数27.5万人次。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情况。年末全市总人口10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3.3万人。全市人口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年末数(万人)
 
比重(%)
 
总人口
 
100.9
 
100.0
 
其中:城镇人口
 
83.3
 
82.6
 
其中:男性
 
50.5
 
50.05
 
女性
 
50.4
 
49.95
 
其中:17岁以下
 
10.8
 
10.7
 
18-34岁
 
20.4
 
20.2
 
35-59岁
 
47.1
 
46.7
 
60岁及以上
 
22.6
 
22.4
 
人民生活。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70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7元,比上年增长7.1%。
 
社会保障。2017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59万人、65万人、15万人、13万人和7.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3万人,为4.8万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4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