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9-03-23 河南省统计局
 
3.三次产业划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工业五大主导产业包括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五大产业中的工业相关行业。
 
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确定。
 
6.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