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9-04-01 晋城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234.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2.2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9.63‰;死亡人口1.24万人,死亡率为5.32‰;自然增长率为4.31‰。常住总人口性别比为100.70(以女性人口为100)。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55元,增长8.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62元,增长6.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39元,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66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18元,增长11.2%。按全市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城镇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069元,增长8.4%;农村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132元,增长1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20.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1.9%。
 
2018年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0.7万人,增加0.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3.4万人,增加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7.1万人,增加1.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1.6万人,增加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8.3万人,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农民工18.1万人,增加0.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35.1万人,增加2.1万人。
 
年末城镇低保人数10412人,减少861人;农村低保人数39329人,减少3144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963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6716人。优抚对象15475人。全年共发放最低保障资金2.6亿元。全市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38个,床位数3087张,年收养救助人数1992人。全市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569个。福利彩票发行单位1个。民政部门直接接收捐赠款288.7万元,受益3650人次。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有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3.8万公顷。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61天。其中,一级天数12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6.88,较上年下降11.6%。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0起,事故死亡10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75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391。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国家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改革,地区生产总值为含研发支出数据。
 
5、“体育锻炼标准达标人数”由教育部门提供,口径为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达标人数。
 
6、除注明外,本公报所列增加、增长、减少、下降均系与上年比较。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8、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9、全市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