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9-04-04 吉安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境内公路通车里程为23171.9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1.6公里。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1.66万辆,其中汽车类保有量达到46.42万辆,私人汽车类保有量40.96万辆。
 
全年全市实现邮电主营业务收入32.72亿元,增长8.5%。全年全市快递业务量3345.52万件,增长50.3%;实现快递业务收入3.73亿元,增长35.7%。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数为37.43万部,移动电话用户数为378.41万户。
 
八、旅游和金融业
 
全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10397.13万人次,增长25.9%,实现旅游总收入1063.62亿元,增长35.1%。其中:境外游客24.83万人次,增长6.8%,旅游外汇收入8446.07万美元,增长7.8%;国内游客10372.3万人次,增长26.0%;国内旅游总收入1058.89亿元,增长35.4%。
 
全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7.97亿元,增长5.6%。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819.91亿元,比年初增加200.94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871.02亿元,比年初增加310.44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11382人,在校生35378人,毕业生6109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2651人,在校生5543人,毕业生69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9321人,在校生27445人,毕业生7935人。普通中学招生112061人,在校生310990人,毕业生87326人。普通小学招生81618人,在校生484483人,毕业生78121人。幼儿园招生84359人,在校生187676人,毕业生数73461人。
 
全年全市申请专利6277件,增长29.2%;授权专利4354件,增长49.0%。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国有团体11个,文化馆、群艺馆14个,美术馆2个,公共图书馆14个,博物馆14个。年末全市共有县广播电台13个,电视发射台15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687个,其中医院74个,乡镇卫生院231个,疾控中心14个。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315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405人。全市拥有病床床位26969张,其中医院17482张,乡镇卫生院8242张。
 
全年全市在省级青少年比赛中达优95人,一级运动员发展人数3人,二级运动员发展人数59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495.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6万人。全市城镇化率为50.95%,比上年提高1.58个百分点。全年全市出生人口6.81万人,出生率为13.76‰;死亡人口2.96万人,死亡率为5.98‰;自然增长率为7.78‰。
 
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20元,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692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7.0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64平方米。
 
全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69万人,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91万人,创业培训1.60万人。共有23.51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55.67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79.59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8.58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3.65万人参加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全年全市征缴失业保险费8257万元,工伤保险费23478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费500281万元。
 
年末全市拥有各种福利收养单位247个,收养床位16270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765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3210人。
 
十二、资源、环境
 
年末全市拥有15个环境监测站,全市用于当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总额11.84亿元。全市地表水设8个国控断面,7个省控断面,18个县界断面(其中4个既为国控、省控断面也是县界断面)。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整体状况优,县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设3个断面,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按年度均值评价为超二级,环境空气优良率85.8%;全市酸雨监测设2个点,全年酸雨(pH值≤5.6)频率为66.0%,pH年均值为4.49;全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设50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5.9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8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夜质量为好;全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设108个监测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8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9.8分贝,区域声环境昼间质量为较好,夜间质量为一般。
 
说明:
 
1.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2.本公报发布的数据为年度快报初步统计数。
 
3.人口为1%抽样调查数。
 
4.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5.公报数与年鉴数不一致时,以年鉴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