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9-04-09 和田地区统计局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全地区有图书馆9个,文化馆9个,博物馆5个,文工团9个,稽查大队9个,文管所4个。2018年地区图书馆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新玉歌舞团挂牌“国家大剧院和田实训基地”,地区文化馆开展美术、书法、摄影展览13场次,举办专业辅导培训班、讲座5期,收益群众达到5万余人次。地区新玉歌舞团赴各县(市)基层演出1458场次,圆满完成地区174个深度贫困村的文化文艺扶贫巡回演出任务。
 
全地区地共有广播电视台9座,调频发射转播台86座,自办广播电视节目17套,自办电视节目19套。年未广播电视综合覆盖分别为99.58%和99.59%,年未有线电视6.39万户。
 
全年《和田日报》发行1577.53万份,增长9.1%,其中,维吾尔文报纸455.28万份,下降54.7%。《和田日报》实际出版期数494期,其中,汉文实际出版期数250期;维文实际出版期数244期。
 
年末全地区设有医疗卫生机构1728所。其中,医院82所、妇幼保健机构9所、疾控机构9所、卫生监督机构9所、乡镇卫生院9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所、村卫生室1396所。
 
年末开设床位17215张(其中医院设有病床11723张;乡镇卫生院设有病床5316张)。拥有工作人员1664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514人(执业<助理>医师3643人,注册护士3706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165人)、乡村医生3116人、管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3010人。
 
2018年在自治区青少年足球比赛中取得南疆片区男子组和女子组冠军;代表新疆出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春晚活动;向自治区输送10名优秀足球运动员;组织103名运动员、教练员参加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办第三届“京和杯”青少年足球赛和第四届农牧民篮球赛。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8年末,全地区户籍总人口为253.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8万人,增长0.3%。其中:男性人口128.40万人,增长0.1%,女性人口124.65万人,增长0.5%。维吾尔族245.36万人,增长0.3%,汉族7.20万人,下降0.8%。全年人口出生率8.58‰,死亡率5.62‰,自然增长率2.96‰。城镇人口54.86万人,占21.7%;乡村人口198.19万人,占78.3%。
 
经自治区反馈,全年和田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0元,比上年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88元,增长8.7%。
 
据地区农经局计算,全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756元,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4410.34元,增长7.7%(林果园艺业收入2166.09元,增长8.4%,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4.7%);第二产业人均纯收入648.99元,增长6.8%;第三产业人均纯收入976.18元,增长10.7%;外出劳务人均纯收入2387.9元,增长24.2%;农民从集体再分配人均收入332.60元,增长7.6%。
 
全年新建安居富民房4.17万户,各类保障性住房1.86万套;解决农村183.9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用天燃气用户达10.41万户。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地区从业人员125.23万人,比上年增长7.9%。其中,乡村从业人员86.33万人,增长1.4%;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5.46万人,增长18.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6万人。其中,稳定就业占62.2%;灵活就业占37.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城镇新增创业1834人带动就业5072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46万人次,全年累计实现劳务创收47.70亿元。
 
年末“六项”保险累计参保人数388.6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9.9%,共征缴基金62.88亿元,增长14.0%。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7.22万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12.86万人,退休人数4.3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7.00万人(其中,职工参保人数13.59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21.1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6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0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01.62万人。
 
全年完成白内障手术789例,下发免费辅助器具3948件。对8名聋儿进行语训;完成69户贫困残疾人无障碍家庭改造,精神病防治康复316人、肢体残疾康复训练70人、孤独症儿童康复60人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19人,为成人验配听力障碍助听器150只,安装假肢46人。
 
十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全年各类事故155起,比上年下降12.4%;死亡人数16人,下降5.9%;受伤36人,下降18.2%,直接经济损失598.63万元,增长278.9%。
 
全年和田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4天,空气质量一级(优)天气有2天,二级(良)天数为48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约占总监测天数的13.7%;三级(轻度污染)天数为100天,占27.5%;四级天数(中度污染)为79天,占21.7%;五级(重度污染)天数为29天,占8.0%;六级(严重污染)为106天,占29.1%。
 
全年地区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值为454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4μg/m3。PM2.5浓度均值为119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6μg/m3,年日均值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十五、对口援助
 
北京市、天津市、安徽省共实施新建续建项目244个,援疆资金34.26亿元;到位援疆资金34.26亿元、资金到位率100%,完成投资30.68亿元,占当年计划援疆资金的89.6%。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和田统计年鉴-2019》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及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