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9-04-12 舟山市统计局
 
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重点完成18个省市美丽乡村精品村、4条主题风景线,2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村和3900户美丽庭院创建。推进整洁村庄专项行动,177个社区村环境得到全面整治,新完成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85个、提升村3个,投放分类垃圾桶4.57万余套,村风村貌不断改善。全面消除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全市所有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1%。
 
十二、能源、环境和公共安全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为7.1%。全社会用电量55.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0%。其中,工业用电23.9亿千瓦时,下降1.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0.1亿千瓦时,增长5.7%。
 
全年PM2.5年平均浓度为22?g/m3,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94.8%,居全国前三。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4分贝。全年实施平原绿化面积1643亩,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1.54万亩,新植珍贵树39.27万株。全年有效灌溉面积15.6千公顷,节水灌溉面积8.1千公顷。开展治水治污大会战,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美丽河库、品质河道。推进拓库扩容,增加水库调蓄能力108万方,完成全省首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全市达到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25.2%,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占61.6%,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4.6%,与上年持平。全年舟山海域共发生赤潮4次,比上年减少11次,累计赤潮面积420平方公里,下降30.6%。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3起,比上年下降20.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4,比上年降低0.015。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7起,死亡人数45人,交通事故损失额111.7万元。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26起,损失额117.5万元。
 
根据2018年度“平安浙江”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舟山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7.64%,知晓率为89.38%,参与率为64.31%。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中所列的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4年及以前指标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5、旅游总收入部分年份数据有调整。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0年起统计口径变化,非同业的限额以下产业活动和其他类不在统计范围。
 
7、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