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9-04-22 扬州市统计局
 
卫生事业稳步推进。2018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813个。其中,医院8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8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3355张,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7119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4255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1209人,注册护士11659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406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278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圆满承办第十九届省运会,新改建扬州体育公园、游泳健身中心、广陵体操馆等省运场馆20个,举办比赛6115场次,参赛人员2万人,扬州参赛总成绩创历史最好。
 
十一、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
 
城乡建设不断完善。市区新建停车位2343个,新添置新能源公交车242辆,新辟调整公交线路26条,群众出行更为方便。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全市新改建公厕53座。新铺设污水管网100公里。新建垃圾分类小区380个,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试点验收。实施“三路一环”“六路一环一河”整治提升工程,出新建筑立面57万平方米,改造亮化道路65公里、楼宇1400栋。建设美丽乡村,疏浚县乡河道65条、村庄河塘873条。新改建农村公路238公里、农桥438座。完成2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和10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11个重点中心镇全部创成国家级生态镇。
 
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增城市绿地158.5万平方米,新增植树665万株。林木覆盖率23.1%,自然湿地保护率51%,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市区空气优良率66.6%,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全市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93.8%,其中,优于Ⅲ类水比例71.9%,无劣Ⅴ类断面,阶段性达到2020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紧紧围绕江淮生态大走廊规划建设的“八大工程”,全年完成24个重点项目,投资27.24亿。“一带一廊”沿岸、高等级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沿线绿化率达100%。宝应、邗江、仪征、高邮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全市创成示范乡镇18个、示范村14个。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全市总户数147.2万户,户籍人口458.34万人,其中男性228.70万人,女性230.13万人,男性占总人口的49.84%,女性占总人口的50.16%。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5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8万人,增长0.51%。0-14岁人口51.09万人,15-64岁人口324.97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77.04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7.43‰,比上年上升0.0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92‰,比上年上升0.6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49‰,比上年下降0.58个千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05%。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76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工资性收入20360元,增长8.8%;经营净收入5672元,增长8.7%;财产净收入2734元,增长9.7%;转移净收入5310元,增长9.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999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57元,增长8.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97:1缩小为1.96: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683元,比上年增长7.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718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848元,增长7.3%。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年末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52万人、434.80万人、67.03万人、80.61万人和74.6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10元。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