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拥有发电装机容量1162.14万千瓦,其中燃煤火电厂装机738.2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63.5%,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燃气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238.65万千瓦、118.46万千瓦、8.5万千瓦、46.33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比重分别为20.5%、10.2%、0.7%和4.0%。
九、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19亿元,增长2.6%,其中,增值税增长1.9%,改征增值税增长26.7%,企业所得税增长24.9%,个人所得税增长8.0%,契税增长5.4%。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7.12亿元,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684.2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机构新增本外币存款493.01亿元,年末存款余额12211.17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5596.37亿元,比年初增加125.6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736.89亿元,比年初减少117.07亿元。全年金融机构投放贷款988.41亿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8878.00亿元。
全年缴存公积金116.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4.42亿元,比上年下降5.9%;本年提取公积金90.51亿元,增长7.4%。全年新增公积金开户人数15.52万人,至年末有76.1万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年末全市拥有保险机构80家,保险行业从业人员3.45万人。全年保费收入300.59亿元,比上年下降9.3%,其中,财产险收入67.23亿元,增长5.1%;人寿险收入193.38亿元,下降16.2%。
年末全市上市公司41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3家,比上年新增1家,上市公司通过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公司筹集资金77.32亿元。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年末总股本312.3亿股,市价总值2292.7亿元。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308家;新建省级工程中心6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6家。新建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企业院士工作站1家。全年有26项科技成果获国家及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级二等奖9项,三等奖12项。年末,全市共建成科技孵化器52家,其中国家级14家、省级32家。全年专利申请量52799件,比上年下降3.5%;专利授权量24578件,同比增长29.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837件,下降26.5%,发明专利授权量2240件,下降14.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7.30件,增长14.7%,PCT专利申请量达1069件,增长8.1%。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7%,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8所,年末在校学生10.68万人;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2.1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8所,在校学生7.48万人;普通高中43所,在校学生7.78万人;普通初中163所,在校学生16.32万人;小学324所,在校学生34.6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学生0.15万人;各级各类幼儿园508所,在园儿童17.67万人。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文化馆9个,文化站97个,公共图书馆10个,“农家书屋”1643个。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100%。全市已备案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22家,年末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835平方米。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125项,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53项。全市拥有广播电视台7个,年末有线电视用户213.47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99.02万户,高清电视用户46.51万户。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091家。全市拥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5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6个。
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733个(不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34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4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80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99万人,注册护士2.04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9个,卫生技术人员476人。卫生监督所7个,卫生技术人员207人。乡镇卫生院99个,床位0.78万张,卫生技术人员0.77万人。
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共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个,以街道(镇)为单位建成率100%。全市累计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543个,行政村覆盖率100%。
全年成功承办了11项次全国赛事、6项次省级赛事。全市新增晨晚练健身点129个,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参与群众超过10万人次。体育彩票销售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额18.55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新增绿地443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44%;日供水能力达到200万立方米,水质综合指标合格率100%;市区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年市区新增路灯、景观灯10935盏,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9.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
全年共新建(改造)燃煤火电、热电机组脱硫设备17套、脱硝设施17套、除尘改造17套,锅炉平均脱硫效率达9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75%以上,烟尘排放基本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全市各地根据实际划定了禁燃区范围。
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为:二氧化硫1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62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达291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9.7%。长江南通段主流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2分贝,均符合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