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9-04-22 吕梁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19万人,共发放救助金6亿元。1.9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年末全市城镇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92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90个,各类收养性单位床位数1336张,收养人数846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0596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3.38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93亿元,接受社会捐赠款0.25亿元。
 
十三、脱贫攻坚、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深入实施“3545”年度行动计划,岚县、方山、交口、离石、交城5个县(区)、12.7万贫困人口可望如期脱贫摘帽。生态扶贫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合作化造林模式被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
 
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市区优良天气数达到250天,比上年增加5天,全省排名第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26,全省排名第五。
 
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7.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