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全年平均降雨量794.90毫米,年平均气温16.77℃,年日照2189.41小时。监测的10个县(市)政府驻地空气质量,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和元谋县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楚雄市、牟定县、永仁县、武定县和禄丰县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4%;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3%。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7.05千公顷,其中:绝收0.94千公顷。全年发生森林火灾8起,受灾森林面积135.46公顷。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29起,42人死亡,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29.3%,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4.3%,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10.35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4人,下降21.2%。其中,道路运输事故11起,19人死亡,直接损失15.25万元;工矿商贸及农林牧其它事故18起,23人死亡,直接损失1295.1万元。
注:1.本公报数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和粮食、畜牧业、部分主要农产品产量等历史数据根据省反馈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5.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州的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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