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五、交通和邮电通信业
交通运输:全年货物运输总量38382.33万吨,比上年增长9.2%。旅客运输总量9473.36万人,比上年增长2.5%。其中,铁路货物运输量223.03万吨,比上年下降1.5%;铁路旅客运输量3506.36万人,比上年增长15.3%;公路货物运输量34299万吨,比上年增长9.9%;公路旅客运输量5196万人,比上年下降5.2%;水路货物运输量3853.8万吨,比上年增长4.2%;航空货邮发送量6.5万吨,比上年增长3.0%;民航旅客发送量771万人,比上年增长6.8%。
邮电通信:全年邮电业务总量454.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7.5%,其中电信业务总量44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39.2%;邮政业务总量10.33亿元,比上年增长83.1%。
六、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9.0%。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8.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4%。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9.0%;餐饮收入额比上年增长9.4%。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0.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比上年增长8.6%,通讯器材类比上年下降26.8%,体育娱乐用品类比上年增长8.3%,文化办公用品类比上年增长1.9%,家具类比上年下降13.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比上年增长1.6%,日用品类比上年增长6.7%,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8.6%,饮料类比上年下降3.3%,烟酒类比上年增长16.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比上年增长5.6%,化妆品类比上年增长7.5%,金银珠宝类比上年下降7.6%,中西药品类比上年下降2.1%。
七、对外开放和旅游业
对外贸易: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738.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其中,出口总值355.09亿元,比上年增长28.8%;进口总值383.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9%。
招商引资:全年区外境内实际到位内资900.56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全年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13.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0%。年末全市实有三资企业1191家,其中建成投产三资企业622家。
开发区:年末全市共有开发区、工业集中区15个。其中,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末累计入园企业25168家,比上年末增加4031家;财政收入100.1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7.5%;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1%。
旅游: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13094.6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0%;接待入境过夜游客64.4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0%。其中,外国游客40.67万人次,比上年下降0.3%;香港游客8.9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3.3%;澳门游客6.0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3.9%;台湾同胞8.7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0%。国内旅游消费1368.42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国际旅游(外汇)消费2.8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1%。年末全市实有星级宾馆50家。拥有4A级旅游景区28个,5A级旅游景区1个。拥有旅行社145家,其中出境旅行社40家。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入:全年财政收入753.20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96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61.38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93亿元,比上年增长8.0%。财政支出中,投向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城乡社区的支出增长较快。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7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城乡社区支出113.70亿元,比上年增长14.0%。
金融:年末全市共有金融机构45家,营业网点1237个。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093.13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54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205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
保险:年末全市共有各类保险公司41家,其中,财险公司23家,寿险公司18家。全年保费收入20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寿险保费收入117.61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全年各项保险赔款及给付72.57亿元,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及给付41.31亿元;寿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款及给付31.26亿元。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70.82万人,比上年增加13.96万人,增长1.8%,其中市区人口387.13万人,比上年增加11.75万人,增长3.1%。全市人口出生率13.1‰,比上年下降2.1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5.4‰,比上年下降0.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7.7‰,比上年下降1.8个千分点。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25.4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8万人,增长1.4%,其中市辖区常住人口441.76万人,比上年增加8.27万人,增长1.9%;城镇常住人口452.61万人,比上年增加13.79万人,增长3.1%,城镇化率62.4%,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乡村常住人口272.8万人,比上年减少3.7万人,下降1.3%。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15.1‰,比上年下降0.7个千分点,常住人口死亡率为5.6‰,比上年提高0.1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98元,比上年增加1814元,增长7.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76元,比上年增加2059元,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54元,比上年增加1139元,增长9.1%。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增速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