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9-04-29 佛山市统计局
 
长6.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804元,增长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65元,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906元,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由2017年的1.775缩小到2018年的1.764。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3.6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63.9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4.6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1.9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4.71万人。全年城乡低保救助1.31万人,救助金额14525.79万元。全年共出资1966.58万元资助2.85万名困难救助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7.43万人次,共支付救助金额5539.40万元。
 
注:1.本公报2018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4-2017年数据为年报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2014-2018年生产总值均包含R&D数据。
 
3.普通高等学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包括市属高校、在佛山办学的省属高校、省属高校在佛山办学校区。
 
4.2018年环境部分数据为预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