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9-04-28 毕节市统计局
 
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5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88元、同比名义增长9.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4元、同比名义增长10.4%。
 
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68元、同比增长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20元、同比增长10.5%。
 
年末全市参保失业保险24.80万人、同比增长10.5%,工伤保险37.10万人、同比增长3.5%,生育保险26.17万人、同比增长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4.36万人、同比增长5.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754.56万人、同比增长5%。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53.06万人、同比增长7.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82万人、同比增长9.9%,其中企业职工30.37万人、同比增长14.6%。
 
年末全市共有4.45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比增长4.2%,58.89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比增长6%。养老服务机构收养救助9085人,其中农村敬老院收养救助8165人。
 
十四、生态建设和安全生产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840万亩,活立木蓄积5560万立方米。完成营造林面积128.79万亩,其中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造林23.8万亩、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3.4万亩、省市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3.2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82.66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0.03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5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10.4万亩、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0.2万亩、低效林改造省级样板基地0.08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60.22平方公里。
 
全市水资源总量133.83亿立方米,平均降水量1038.4毫米。总用水量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9%,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同比增长11.7%、工业用水同比下降3.6%、农业用水同比增长3.5%、生态补水同比增长83.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55.9立方米、同比下降6.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7.35立方米、同比下降4.2%。人均用水量179.6立方米、同比增长3.8%。
 
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9起、同比下降37.4%,死亡122人、同比下降29.9%,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为0.063,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32.8%。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28。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4]2016年后,贫困人口登记开展动态调整,存在新识别、返贫、人口自然增减影响,上下年度数据与减少贫困人口数据不闭合。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9]交通数据来源于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数据来源于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通信数据来源于中国移动、电信、联通毕节分公司;邮政数据来源于市邮政管理局;财政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毕节支行;教育数据来源于市教育局;旅游数据、文化、广播电视数据来源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及人口自然增长率数据来源于市卫生健康局;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源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数据来源于市应急管理局;土地使用情况数据来源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数据来源于市林业局;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市民政局;扶贫数据来源于市扶贫办;汽车保有量数据来源于市交警支队;科技数据来源于市科技局;体育数据来源于市体育局;医疗保险数据来源于市医保局;市场数据来源于市市场监管局;环保数据来源于市生态环境局;水资源数据来源于市水务局;城市建设数据来源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外贸、电子商务、外资项目数据来源于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数据来源于市投资促进局。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