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实施“天变蓝”项目,关停24台工业燃煤锅炉,实现减煤45万吨,完成19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3217家。以减煤降耗为突破口实施“煤变气”项目,完成剩余2.06万台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建成区实现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全年减排二氧化硫5280吨、氮氧化物5270吨。全年优良天数255天,增加13天。
乌拉泊、红雁池水库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重点监测河湖、湖库水质优良比率达75%,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91.7%。新(改、扩)建6家污水处理厂、1家再生水处理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98.3%。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59起,死亡99人。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0.032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716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1.279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总产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乌鲁木齐地区用电量包含自备电厂用电量。
[4]医疗卫生机构数不含兵团、武警、军队驻乌医疗卫生机构。
[5]科学技术资料为乌鲁木齐地区、不含兵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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