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9-05-21 海南省统计局
 
(三)体育
 
本省运动健儿在亚洲运动会中获得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2枚。成功举办第五届省运会、第九届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第十三届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2017-2018克利伯环球帆船赛、第二届“一带一路杯”海口国际沙滩足球邀请赛、中国(陵水)国际羽毛球大师赛等赛事。承办2018年沙滩排球巡回赛总决赛、沙滩排球年会及发展论坛、2018年中国帆船年度盛典系列活动、中超颁奖典礼、中国男子足球国家队比赛、2018全国英式七人制橄榄球冠军赛、全国U23摔跤大奖赛、全国U系列男子举重总决赛等赛事和活动。
 
六、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
 
(一)节能减排
 
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91%,降幅比上年扩大1.6个百分点。全省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升到80%。完成19个市县城区9558家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全年淘汰黄标车7615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淘汰老旧柴油车4432辆,完成本省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任务。
 
(二)生态环境
 
全年造林绿化面积15.4万亩,比上年增长0.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2%。年末全省有自然保护区49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2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70.2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5.41万公顷,省级253.40万公顷。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8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05种;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9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39种。
 
新建文明生态村664个,累计达到18598个。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4%。PM2.5年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6%。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且远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SO2、NO2、CO、PM10四项指标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PM2.5和O3接近国家一级标准。与2017年相比,全省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其中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0.1%,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质总体优良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为94.4%,在开展监测的52条主要河流110个断面、23座主要湖库32个点位中,94.6%河流断面、93.8%湖库点位水质符合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河流干流、主要大中型湖库及大多数中小河流的水质保持优良状态,但个别湖库和中小河流局部河段水质受到一定污染。开展监测的18个市县30个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均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海南岛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96.6%,95.9%的功能区测点符合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的要求。西沙群岛近岸海域水质为优,均为一类海水。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和老城经济开发区三大重点工业区近岸海域,20个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
 
年末全省有环境监测站20个,其中国家一级站1个,国家二级站3个,国家三级站16个。环境监测人员522人,比上年增长2.6%。
 
七、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全省人口出生率14.48‰,死亡率6.01‰,自然增长率8.47‰。全省年末常住人口934.32万人,比上年增加8.5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59.06%。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为预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海南统计年鉴—2019》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海南省东部地区是指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万宁、陵水6市县,中部地区是指五指山、定安、屯昌、琼中、保亭、白沙6市县,西部地区是指儋州、东方、澄迈、临高、乐东、昌江、洋浦7市县地区,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是指海口、文昌、澄迈3市县,大三亚旅游经济圈是指三亚、乐东、陵水、保亭4市县。
 
4.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