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9-08-21 贺州市统计局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6.98亿元,比上年增长4.9%。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19.31万辆(不包含摩托车),比上年末增长19.9%。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8万辆,增长20.6%。
 
全年公路客运量108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8%,旅客周转量114604万人公里,增长4.9%;公路货运量4889万吨,比上年末增长9.9%,货运周转量992828万吨公里,增长9.2%。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74.67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28亿元,增长25.7%;电信业务总量72.39亿元,增长210.3%。年末固定电话用户达到6.2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83.27万户,互联网用户41.3万户。
 
全年入境过夜游客42.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6%;国际旅游(外汇)消费1.71亿美元,增长18.3%。接待国内游客3210.58万人次,增长47.9%,国内旅游消费384.9亿元,增长46.4%。旅游总消费396.23亿元,增长45.3%。
 
七、金融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32.04亿元,比上年增长4.6%。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72.18亿元,比年初增加46.87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71.43亿元,增加46.63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21.07亿元,比年初增加66.39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21.07亿元,增加66.39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76亿元,增长11.5%;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0.51亿元,增长10.7%。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6.91亿元,增长27.7%。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2.92亿元,增长23.2%;寿险业务给付3.99亿元,增长31.1%。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有普通高等院校1所,专任教师748人,当年招生0.48万人,在校生1.66万人,毕业生0.35万人。
 
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8所,专任教师791人,全日制招生1.84万人,在校生2.49万人,毕业生0.29万人。普通中学100所,专任教师8107人,当年招生4.34万人,在校生12.31万人,毕业生3.4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1.26万人,在校生3.62万人,毕业生1.02万人。普通初中招生3.08万人,在校生8.69万人,毕业生2.44万人。普通小学317所,教学点637个,专任教师1.20万人,当年招生4.26万人,在校生22.44万人,毕业生3.09万人。幼儿园549所,专任教师3731人,在园幼儿9.28万人。
 
全年国家安排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1项,资助经费110万元,自治区安排项目61项,资助经费5426.75万元,市级安排项目55项,资助资金1236.4万元。全市(含县级)有各类科研所6个,科研所从业人员1183人。全年专利申请量1845件,比上年增长2.0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007件,下降16.64%。全年授权专利531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65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8年末全市公共文化机构数69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4个,艺术馆、文化馆(站)6个,博物馆4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100个。2018年末全市共有4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0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8年末全市有线电视用户20万户,数字电视用户20万户。2018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5%。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153个。其中,医院31个,乡镇卫生院5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98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个,卫生监督所(中心)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4个。卫生技术人员1142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660人,注册护师、护士4980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990张,其中医院5554张,乡镇卫生院2854张。全年全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313.56/十万。
 
全年运动员在国家举行的各类比赛中获金银铜牌209枚,其中金牌75枚,银牌79枚,铜牌55枚。在广西青少年锦标赛中获金银铜牌199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245.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9万人。
 
年末常住人口207.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5.76万人。
 
全年出生率14.74‰;死亡率5.86‰;自然增长率8.88‰。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64元,增长6.8%,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依然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和增收的主要动力,其中工资性收入18932元,增长7.5%,经营净收入3234元,增长8.9%,财产净收入2944元,增长4.6%,转移净收入5754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48元,比上年增长10.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64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8元,比上年增长9.6%。
 
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9.4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1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6.4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2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93万人,增加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0.73万人,增加0.7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9.85万人,增加0.8万人。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45.68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21个,床位7266张,收养人数3382人。社会福利院6个,床位528张。年末0.94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减少0.37万人;11.08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减少2.54万人;1.25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减少0.02万人。全年农村社会救助总人数12.33万人,减少2.5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