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20-03-03 辽宁省统计局
 
[9]旅客运输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10]民用汽车保有量:指报告期末,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汽车保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结构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其他汽车;根据汽车所有者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根据汽车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根据汽车大小规格,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
 
[11]移动电话用户:指报告期末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的全部电话用户。
 
[12]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13]原保险保费收入: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14]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15]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1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
 
[1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由于政策调整,自2019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报告期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19]可吸入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20]国考断面:全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范围包括《“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确定的1940个地表水评价、考核、排名断面和110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共计2050个。涉及辽宁的国考断面共计96个,其中,“水十条”地表水国考断面86个。
 
[21]劣V类:地表水水质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地表水水质劣于V类的即丧失使用功能的,简称劣V类。
 
[22]“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23]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地表水水源地达标取水量与地表水水源地总取水量的比率。
 
[24]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猪牛羊禽肉产量、禽蛋产量、生牛奶产量、猪出栏及存栏、市场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林业数据来自省林业与草原局;水产品、机耕面积、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化肥施用量、农业机械总动力、灌溉面积等数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进出口数据来自沈阳海关;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铁路运输、铁路营业里程等数据来自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公路运输、水运、港口吞吐量、公路通车里程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省公安厅;邮政业务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省通信管理局;旅游、文化馆、艺术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数据来自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证券数据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大连监管局;保险数据来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大连监管局;专利数据来自省知识产权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省科学技术厅;质量检验、质量认证、法定计量等数据来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雷达观测站点、卫星云图接收站等数据来自省气象局;地震台站、地震监测中心等数据来自省地震局;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档案馆数据来自省档案局;电视、广播等数据来自省广播电视局;报纸、期刊、图书等数据来自省委宣传部;卫生数据来自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省体育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数据来自省医疗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省民政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等数据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质总达标率等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数据来自省应急管理厅;其他数据均来自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