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5年全年,林芝机场共飞机起降4580架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6.7%;旅客吞吐量383375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1.8%;货邮吞吐量1652.5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0%。
截止到2015年12月底,我市民用车辆拥有量累计达30488辆,比上年同期增加3225辆,增长幅度为11.8%。总计中,营运车辆数为3827辆,非营运车辆数为26660辆,校车1辆。全市新注册民用车3979辆,比去年同期减少123辆。总计中,我市汽车拥有量达25532辆,比去年增加了3081辆,增长幅度为13.7%,其中载客汽车16145辆比去年同期增长15.5%,载货汽车9221辆比去年同期增长8.1%;摩托车拥有量达4806辆,比去年增加了124辆,增长2.6%;挂车拥有量达到150辆,比去年增加了20辆,增长15.4%。
交通基础设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5亿元。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779公里(含国道614公里)。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2401万元,邮政网点70个。电信业务总量3.02亿元,增长12.7%。
旅游业全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51.72万人次,增长26.4%;旅游总收入32.83亿元,增长26.9%;入境游客1.60万人次,增长20.3%,旅游外汇收入0.40亿元,增长26.4%。
八、金融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50.97亿元,比年初增加25.49亿元,增长11.3%。单位存款19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储蓄存款60.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8%。
年末各项人民币贷款312.54亿元,比年初增加134.18亿元,增长75.2倍。短期贷款34.71亿元,比上年增长62.2倍;中长期贷款277.81亿元,比上年增长77倍。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5年,普通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376人,比去年下降34.5%,在校生数1239人,比去年减少15.3%,职教职工数93人,与去年持平。
中学(含2所高中)10所,招生人数4292人,比去年增长1.3%。在校生数12850人,比去年减少0.2%。毕业人数4298人,比去年增长1.3%。教职工数1076人,比去年增长2.2%。初中毛入学率100.5%,义务教学巩固率98%以上。
小学(含7个教学点)70所,招生人数3342人,比去年增长20.2%。在校生数17662人,比去年增长0.6%。毕业人数2968人,比去年减少2.8%。教职工数1932人,比去年增长4.1%。
幼儿园在园儿童6487人,比去年减少0.9%。城镇学前三年入园率99.1%,农村学前两年入园率83.1%。
2015年,我市科技经费投入累计2669.75万元。
十、文化、广播、卫生和体育
2015年,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企业1个、市级1个、7县区7个)、文化馆62个(市直1个、7县区6个、乡镇54个)、公共图书馆7个(市直1个,除巴宜区没有外,各县6个)、博物馆1个、电影放映单位1个。
拥有市级电视台1个,中波转播台5座,县级以上电视转播台8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有线电视传送模拟47套,有线电视用户达9388户。
2015年,全市拥有各级医疗机构88所,其中“二级甲等”医院2所,“一级甲等”医院3所,国家级“爱婴医院”1所,“地(市)级二等防疫站”1所,市血站1所,乡镇卫生院54所;行政村卫生室489个,村医978人。全市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134人(在职),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39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355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2人,每千人床位4.0张。
体育事业全年共举办各类比赛5项,体育教练员3人。销售体彩5267.53万元,筹集公益金421.4万余元。
十一、城乡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631.14万元。建成城市供水主管网27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9.9%,建成污水管网34公里。实施园林绿化工程1项,现有公园及游园3个。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优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安全达到稳定,全市主要河流雅鲁藏布江、尼洋河水质达标。八一镇一水厂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二水厂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015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6起、死亡36人、受伤30人,直接,直接经济损失1071.2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上升9.8%,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38.8%,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05.99万元,上升19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中死亡36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9人。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6起,同比上升9.8%;死亡36人,同比下降5.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35人。
全年刑事案件立案件数139件,同比上升3.0%;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8起,同比上升28.0%,受理社会治安案件325起,查处238起。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7500人,其中:城镇人口86386人;农村人口141114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03元,增长11.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00元,增长21.7%。其中,工资性收入1279元、经营净收入7433元、财产净收入306元、转移净收入1685元,分别增长13.2%、13.0%、9.8%和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87元,增长14.7%;人均消费性支出14726元,增长6.0%。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9360元、经营净收入1645元、财产净收入478元、转移净收入904元,分别增长86.5%、7.4%、2.1%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