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有专业综合地震台(站)1个,市级地震台网中心1个,数字测震台网1个,数字测震子台4个,县级地震监测台(站)13个。全年小震活动106次,全年未发生3级以上地震。
文化: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6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3个。公共图书馆13个,馆藏图书141.2万册。博物馆24个,档案馆14个。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8处,其中国家级90处,省级57处,市级41处。拥有广播电视台13座,有线电视用户58.5万户。广播人口覆盖率99.5%,电视人口覆盖率99.5%。全年组织“弊革风清兴运城·文化惠民暖河东”系列演出10场,市县两级组织文化惠民活动200场,成功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古中国,翰墨风”等书画展。全年全市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8万余场次,放映覆盖率达到100%。
体育:全市运动员在山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2015年的比赛项目中获得金牌39枚、银牌35枚、铜牌38枚。全年销售中国体育彩票25566万元,比上年增长16.8%。
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卫生: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410个。其中医院240个,卫生院1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310个,村卫生室350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卫生技术人员2659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1393人,注册护士9403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7607张,其中医院19299张,卫生院6945张。
社会服务: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27个,床位8184张。其中,老年人与残疾人服务机构113个,床位7797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76个,社区服务站145个。年末共有4.8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8297万元。14.3万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817万元。1.3万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全年临时救济1.8万户。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1亿元,接收社会捐赠79万元。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22元,同比增长8.9%。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663元,同比增长12.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49元,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28元,增长1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18元,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838元,增长11.6%。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539元,增长9.4%;农村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454元,增长14.3%。
注:由于统计方法变化,指标名称从2013年开始,由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基数有所调整。
社会保障: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81.6万人。其中,城镇居民7.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3.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1.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88.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3.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6.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0.1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资源: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550133公顷。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65.6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22.9公顷,房地产用地107.8公顷,商业服务用地88.0公顷,基础设施等其它用地246.9公顷。
全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7333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66.3%。总用水量138968万立方米,同比减少8.4%,其中,生活用水14913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1511万立方米,农业用水112544万立方米。
全市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6862公顷。
环境黄河、汾河流域运城段共监测4个断面。其中,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断面2个,达到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
全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含二级)天数为237天。
年末全市公园面积达到1498.5公顷。绿地面积达到6158.1公顷,同比增长2.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8%。
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7%;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0%。
能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二次能源生产折标准煤2187.57万吨,比上年下降12.76%。消费原煤2528.4万吨,比上年下降17.47%;洗精煤1246.08万吨,比上年下降3.32%;焦炭224.13万吨,比上年下降8.21%;电力208.6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4.09%。
全年全社会用电总量287.8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6.52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9.21%;第二产业用电233.43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81.10%,其中,工业用电231.75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13.0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4.52%;城乡居民用电24.84亿千瓦时,占全部用电量8.63%。
安全生产: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97人,同比增长6.6%。其中,生产运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6人死亡,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6万元。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