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20-06-28 保山市统计局
 
全市社会服务设施数109个。社会服务事业支出6.89亿元。养老服务机构60个,比上年增加6个,养老机构床位数8907张,增加16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1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550张。有14016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111052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9499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0%。全年登记结婚人数33552人。
 
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4所,律师人数292人,比上年增加25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6314件。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51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99元,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4.0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0.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6.3平方米。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4.8%,农村居民庭恩格尔系数为22.1%。
 
图9.2014-2019年保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情况
 
图10.2014-2019年保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9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1.02万人,比上年减少4.54万人。贫困发生率为0.49%,比上年下降2.18个百分点。
 
图11.2014-2019年保山市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77万人,城镇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1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6.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6.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7.2万人;城乡居民239.2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资料来源: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自保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各部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