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20-07-27 蚌埠市统计局
19693
 
普通中学
 
 
63501
 
179328
 
53981
 
高中
 
 
19077
 
55420
 
19054
 
初中
 
 
44424
 
123908
 
34927
 
小学
 
 
54537
 
314566
 
44148
 
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6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31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全市有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18个。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9家,其中国家级2家。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
 
全年发明专利申请量2516件,发明专利授权量537件。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663项。技术市场合同交易30.5亿元,比上年增长29.2%。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9件。全年共新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4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年送戏下乡4027场,完成公益电影有效放映12639场。全市建成19个共享书屋和21个共享阅读点;开展“我们的节日”文艺汇演290余场;开展“温馨蚌埠·欢乐珠城”系列群众文化展演;开展全市广场舞展演,2支广场舞代表队入围全省广场舞展演并获奖。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开通免费无线上网服务,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场馆无线网覆盖率达100%。中国(蚌埠)花鼓灯艺术交流展演周推出“艺术家走基层”“精品节目展演”等7个板块的活动。
 
年末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1415个,其中医院8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7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个,其他卫生机构4个。全市卫生技术人员2134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818人,注册护士10311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6万张,其中医院床位1.81万张。每万人拥有床位数66张,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53人。
 
组织承办CFA中国之队蚌埠国际足球赛、国际篮球明星争霸赛、“一带一路”国际龙舟赛、中国羽毛球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全国射击邀请赛等高水平赛事12项次,各类比赛场次近300场,参与者超过30万人次。参加全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得金牌93块。女子手球队在全国U系列比赛中获得全国冠军,男子手球队取得了全国第二。参加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获得金牌3块、银牌4块、铜牌10块。举办全市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三级联赛,共有120支队伍超过3000人参加。举办全民健身活动200场次以上。全年新增健身气功站点15个,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35名,完成5800人体质监测任务。涂山登山健身步道并被授予“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称号。建设社会足球场地7块、社区多功能运动场3个、健身路径15条。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8平方米。完成体育彩票销售3.54亿元。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28元,比上年增长9.4%。人均消费支出19980元,增长8.6%。其中,食品支出增长8%,医疗保健支出增长6%,交通和通信支出下降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1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7]为3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平方米。
 
全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66元,比上年增长10.3%。农民人均消费支出8658元,增长8.9%。其中,食品支出增长8.5%,居住支出增长6.7%,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1.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7平方米。
 
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3.57万人、24.86万人、53.07万人、27.56万人、32.85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4.8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14.29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100%按时足额发放。
 
十二、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583个省“大新专”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91.1亿元,投资完成率、竣工率均居全省前列。京台高速东海大道出入口、蚌埠站提升改造工程竣工,中环线基本贯通,水蚌线外迁、蚌五高速等加快推进,蚌埠民用机场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完成汤和路、华光大道等7条道路“白改黑”,打通兴和路、学翰路南段等8条“断头路”。二中禹会实验学校、新城翰林分校投用。蚌医二附院新院区建成投用,市一、二、三、四院专科医疗项目开工建设。扎实开展两治三改工作,改造棚户区(城中村)23316户,建设安置房17798套、回迁安置14015户。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天数73%,区域噪声平均值小于54.8分贝。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6起,死亡9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70起、死亡69人,工矿商贸事故15起、死亡21人,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农机、水上交通等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文中合计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