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保山市统计局
(2022年4月)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发展环境,诸多风险挑战交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对全市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冲击,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顶压力迎难而上,破难题砥砺前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6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81.6亿元,增长8.8%;第二产业增加值432.6亿元,增长2.4%,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254.2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451.3亿元,增长8.1%。人均生产总值48074元,增长6.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3.1︰37.3︰39.6调整为24.2︰37.1︰38.7,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1.8%。
说明:2017年—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为修订数
年末户籍总人口26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43.9万人;城镇人口121.1万人,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68%,比上年末提高0.27个百分点,少数民族3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1.8%。
年末常住总人口241.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万人。全年出生率8.21‰;死亡率7.38‰;自然增长率0.83‰。年末乡村人口154.6万人,城镇人口87.2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6.07%。
表1. 2021年保山市年末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人口 |
241.8 |
100.00 |
其中:城镇 |
87.2 |
36.07 |
乡村 |
154.6 |
63.93 |
其中:男性 |
123.6 |
51.12 |
女性 |
118.2 |
48.88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岁) |
46.9 |
19.40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51.2 |
62.53 |
60周岁及以上 |
43.7 |
18.07 |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32.0 |
1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