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克拉玛依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8日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实现了我市经济总量的历史性突破,地区生产总值首次迈上“千亿”大关。一年来,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全市经济持续恢复,主要宏观指标位于合理区间,民生保障有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了“十四五”平稳开局。
一、综 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72.1亿元(现价,下同),较上年增长5.2%(按不变价计算,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4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756.4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294.3亿元,增长6.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70.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7.4%。
说明:2017-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根据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修订平滑。
全年实现“小升规”企业124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家,限额以上商业企业5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1家,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7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2家。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718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9人。新增创业938人,创业带动就业1837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据国家统计局克拉玛依调查队资料显示,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1%。其中,医疗保健类、交通和通信类、居住类、其他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食品烟酒类分别上涨5.4%、5.1%、4.3%、1.4%、1.1%和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和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分别下降0.4和2.3%。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增长19.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增长15.0%。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3.2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12.2%。其中,全行业用电89.9亿千瓦时,增长13.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3亿千瓦时,下降6.0%。
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及变动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千瓦时) |
比上年增长(%) |
全社会用电量 |
93.2 |
12.2 |
全行业用电 |
89.9 |
13.0 |
第一产业 |
0.3 |
27.0 |
第二产业 |
83.2 |
13.6 |
#工业 |
82.9 |
13.4 |
#制造业 |
51.0 |
18.7 |
第三产业 |
6.4 |
4.9 |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
3.3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