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乌鲁木齐市统计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重点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经济社会保持稳步健康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691.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两年平均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10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1039.76亿元,增长1.2%,拉动GDP增长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623.71亿元,增长8.0%,拉动GDP增长5.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0.8:28.2:71.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3%。其中: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分别上涨0.4%、5.8%、0.2%、1.1%、4.3%、0.5%;医疗保健类和其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下降0.3%和1.7%。
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
指标 |
涨跌幅度(%)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3 |
食品烟酒 |
0.4 |
#食品 |
持平 |
茶及饮料 |
-0.8 |
烟酒 |
2.1 |
在外餐饮 |
0.9 |
衣着 |
5.8 |
居住 |
0.2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1.1 |
交通和通信 |
4.3 |
教育文化和娱乐 |
0.5 |
医疗保健 |
-0.3 |
其他用品及服务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