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济基础持续巩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全市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增长态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济总量
初步测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35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28.2亿元,增长6.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39.2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484.3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2.0:22.5:65.5调整为11.7:23.2:65.1。户籍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580元,增长5.9%。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276.4亿元,增长6.6%,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5%。县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5.0亿元,增长7.0%,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7%。
人口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94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26.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5.8%,比上年末提高0.1个百分点。在全市人口中,九区人口551.9万人。全市出生人口3.7万人,出生率3.9‰;死亡人口5.6万人,死亡率5.9‰。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88.5万人。
2021年末全市户籍人口及构成
单位:万人、%
指标 |
绝对量 |
比重 |
全市户籍总人口 |
943.2 |
100.0 |
按所在地分 |
||
城镇 |
526.5 |
55.8 |
乡村 |
416.7 |
44.2 |
按性别分 |
||
男性 |
470.1 |
49.8 |
女性 |
473.1 |
50.2 |
按年龄分 |
||
0-17岁(含不满18周岁) |
121.7 |
12.9 |
18-34岁(含不满35周岁) |
170.6 |
18.1 |
35-59岁(含不满60周岁) |
416.4 |
44.1 |
60周岁及以上 |
234.5 |
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