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宜春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
(2022年4月6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定不移推动宜春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新成效,顺利完成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91.2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4.65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1353.42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1503.21亿元,增长9.4%。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5:42.4:47.1,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8%、39.9%和50.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3957元,增长9.8%。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998.17亿元,增长10.8%,占GDP的比重为62.6%。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97.11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3.6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5.2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8%,比2020年提高1.0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33万人,出生率8.67‰;死亡人口3.76万人,死亡率7.54‰;自然增长率1.13‰。
表1 2021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常住人口 |
497.11 |
100.0 |
其中:城镇 |
285.22 |
57.38 |
乡村 |
211.89 |
42.62 |
其中:男性 |
257.01 |
51.70 |
女性 |
240.10 |
48.30 |
其中:0-14岁 |
109.59 |
22.1 |
15-59岁 |
296.66 |
59.7 |
60岁及以上 |
90.86 |
18.3 |
其中:65岁及以上 |
65.16 |
13.1 |